「我和市長都感謝你」成柯文哲收賄證據?黃國昌揪1關鍵砲轟北檢:想定罪無需理由
台北地檢2025年審理京華城案時指出,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要求旗下7人共向民眾黨捐款210萬元的政治獻金,以此行賄柯文哲。對此,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今(9)日在直播中表示,容積率改變已通過兩年,兩年後突然回頭行賄不合理,執政黨想定罪,到最後也不需理由。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在直播中指出,檢方指控威京集團用自己的名義,安排七人從維京集團領取30萬現金,再以捐款政治獻金30萬元的名義,在2020年3月24日到26日分別匯款到柯文哲掌控的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共計交付210萬的賄款,而210萬即為柯文哲被指控圖利京華城的對價。民進黨2024年1月8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柯文哲圖利京華城,讓京華城獲取上百億的暴利,然而行賄柯文哲的金錢還是透過七個人捐政治獻金給台灣民眾黨。
柯文哲對捐款民眾黨完全不知情?黃國昌:檢方收賄證據薄弱
黃國昌說明,賄絡罪需要有賄絡方和收賄方,且雙方要有犯意聯絡。但柯文哲對於七人捐款給台灣民眾黨之事完全不知情,前台北捷運董事長李文宗得知有人捐款給台灣民眾黨後表示感謝,並回復「我和市長都感謝你」,最後卻成為檢方的收賄證據,而審判時李文宗也表示未將此事告知柯文哲,由此可見,在柯文哲的審判過程中,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其有罪,檢察官負有舉證責任,但到今天為止,都無法證明柯文哲對威京集團用七個員工的名義各捐300000給台灣民眾黨之事知情。
黃國昌進一步指出,證據清單中寫道,李文忠收到朱亞虎簡訊通知已匯款210萬到民眾黨時,被告柯文哲知道李文忠擔任北捷董事長,且並未否認民眾黨收到該筆捐款的事實。黃國昌表示,民眾黨的確有收到政治獻金,沒有必要否認,但沒有否認民眾黨捐款的事實和知道、收到這筆錢完全是兩碼事。民進黨指控或北檢配合辦案時,對柯文哲進行人格抹殺。透過指控柯文哲和財團勾結,違背法令讓維京集團拿到上百億的非法容積,並收受賄絡,以對柯文哲政治人格進行污衊,這也是民進黨和檢方要利用貪污治罪條例定柯文哲罪的核心原因。
柯文哲表示,檢方一直說210萬是自己行賄的證據,起初檢方稱210萬是沈慶京為了讓京華城容積率從392%變為560%的賄款,但京華城容積率變更在2018年完成並公告,且當時台北市政府之所以改變京華城容積率,是因監察院糾正台北市政府。容積率改變已通過兩年,兩年後突然回過頭行賄不合常理。而後檢方改稱210萬是為了繳民眾黨的職務捐,但民眾黨2021年才開始有職務捐。檢方每每提出理由都被打槍,檢方指控有罪,自己反而要認真尋找證據證明無罪,執政黨想定罪,到最後也不需理由。
柯文哲說道,檢方現在反而要求自己證明對此事不知情,且檢方的證據清單不完整,200多名證人只要有和檢方敘事不合者,全部都被拿掉,陳佩琪曾被偵訊三次,但筆錄未被列在捲宗中。時任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俊言在審判時表示可以不相信檢察官,但要相信證據,然而檢方卻不提供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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