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男違停被拖吊「撕封條上車」連人帶車載回保管場還錄影 遭警查辦

TVBS

更新於 01月21日06:26 • 發布於 01月21日03:54 • 洪彩綸 李承祐,謝古菁
違停被拖吊! 竟趁紅燈「撕封條」坐上車沿路拍

苗栗有男子車輛違停被拖吊,他追上拖吊車,趁對方停紅燈,撕毀封條後,直接坐進被拖吊的車內,就這樣一路被載回拖吊保管場。事後男子還將過程拍成影片上傳網路,警方獲報追查,發現男子不只違規還觸法,依妨害公務罪偵辦。

這起事件發生在1月20日上午9點多,88年次的黃姓男子將車違停在苗栗火車站周邊紅線上,員警拍照取締後,隨即安排拖吊車將車輛移離現場。然而拖吊車才開沒多遠,在路口停等紅燈時,後方一輛白色轎車的副駕駛座車門打開,一名男子下車後快步走向被拖吊的轎車旁,直接撕掉封條、打開車門坐進駕駛座。

由於拖吊車司機專注於前方路況,完全沒有發現後方的異常狀況。綠燈亮起後,拖吊車一路將車輛載回拖吊場。直到抵達現場,司機例行檢查拖吊回來的車輛時,才驚訝發現駕駛座上竟然坐著一個人。工作人員詢問男子為何在車上,男子竟回應自己剛剛在車上睡覺,就這樣被拖回來了。由於當下情況特殊,工作人員只能先讓對方把車開回去。

事後一段影片在網路上流傳,疑似就是被拖吊的車主,自己拍下他半路去開門,坐到駕駛座翹起雙腳,一路往前錄影,拍攝拖吊車將他連人帶車載回拖吊場的全程,車程約10分鐘。警方看到影片後,立即調出拖吊車的行車紀錄影像,確認男子不只違規停車,還涉及觸法行為。

苗栗縣警局交通隊副隊長林宏明表示,有關民眾撕毀封條部分,將依刑法第139條妨害公務罪偵辦。林宏明強調,違規車輛一經上架後脫離原違規地點,就不得停止拖吊及放行。因此警方不只維持對黃姓男子的違規停車取締罰單,還將收取車輛移置保管費,並針對撕毀封條的行為直接移送法辦。

立即加入《TVBS娛樂頭條》LINE官方帳號,給你滿出來的八卦和娛樂大小事!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點4杯shot變成湊1盤! 墾丁大街調酒攤惹議

TVBS
02

清明大撞車!國道1號2起連環撞 11車捲事故

EBC 東森新聞
03

「跑山獸」協尋山友索費挨轟賞金獵人 律師不解「本就該付費」…本人親自回應了

聯合新聞網
04

18歲學徒神救命!水塔驚魂觸電命懸一線 CPR搶回54歲師傅

CTWANT
05

獨家/生前盡孝、死後圓夢!養子領光亡母240萬挨告盜領 法官暖心判決判免還

鏡報
06

「100個思念也換不回妳」台中女遭刺頸今告別式 暖父淚崩:不想說再見

三立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