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持續執行護漁工作 保障漁民權益
記者郭曉蓓/臺北報導
針對日本與菲律賓啟動劃分兩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談判案,海巡署今(4)日嚴正反駁護漁軟弱,強調我國與日本、菲律賓均已簽署執法合作協定及相關合作機制,未來將依照相關法律規定,持續執行護漁工作,保障漁民權益。
海委會副主委兼海巡署長張忠龍表示,日菲協議談判無法影響我國依國際法及海洋法所享有之主權權利,也不影響我國與日本簽署的「臺日漁業協議」及與菲律賓簽署之「臺菲漁業執法合作協定」等既有機制的執行。
張忠龍強調,任何國家都不能侵犯我國的主權,海巡署專注在海上捍衛主權,維護自由航行,但任何國家訴諸管轄權,海巡署將堅守立場,一概驅離。目前已依各漁汛期狀況部署勤務,派遣艦船艇於各重點海域執行巡護任務,確保我國海洋權利及漁民作業權益,請國人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