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代貪污助理費就地合法引公憤 黃帝穎批違憲:踩到人民底線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陳玉珍銜命提出民代助理費除罪化相關修法,引發爭議。對此,律師黃帝穎表示,陳提案讓民代貪污「就地合法」,引起公憤,也抵觸釋字第299號解釋「先以法律規定適當之項目與標準,始得據以編列預算支付之」意旨,顯然違憲,尤其貪污助理費除罪,更違反公平正義原則,踩到人民是非對錯的底線。
黃帝穎表示,陳玉珍提案「民代貪污助理費除罪化」,助理費改匯入民代帳戶,且完全由民代支配,甚至載明「不受貪污罪或刑法規範」,讓民代貪污「就地合法」,引起公憤。
黃帝穎指出,大法官釋字第299號解釋理由書中揭示「中央民意代表之待遇或報酬,無論名稱為何,均涉及人民之納稅負擔,且為國家之重要事項,應視其職務之性質,分別先以法律規定適當之項目與標準,始得據以編列預算支付之。」
黃帝穎認為,陳玉珍提案修法將助理費改匯給立委,立委實質獲取每年780萬元公帑,抵觸釋字第299號解釋「先以法律規定適當之項目與標準,始得據以編列預算支付之」意旨,顯然違憲,尤其貪污助理費除罪,更違反公平正義原則,踩到人民是非對錯的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