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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假律師詐騙4人12萬元 還勾結公務員偷查個資被起訴

太報

發布於 2025年03月21日08:26 • 呂志明
台中地檢署。翻攝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臉書

不具律師資格的張姓男子,花錢買了博士學位證書後,對外謊稱具有法學博士的大律師招攬生意,詐騙4位被害人共計12萬5500元。不僅如此,張男還請在台中市府任職的大學同學蔡姓男子幫忙查詢公司登記、董監事個人資料,另外還請託台中市警局第四分局某派出所陳姓副所長、楊姓警員偷查個資,台中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張男等9人,分別涉犯《律師法》、《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個人資料保護法》、《刑法》詐欺、洩密、偽造文書等罪,依法提起公訴。

台中地檢署查出,張男自2022年起,在台中市西屯區掛名擔任博群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法務顧問,以律師身分自居對外招攬訴訟業務,張男還在陳姓女友協助下,聘僱3名女子擔任法務助理,不僅如此,張男還透過網路花錢請人偽造國內某知名大學法學博士學位證書,在律師事務所官網介紹自己是法學博士,最後有4位民眾相信他真的是律師,付費請他打官司,張男以此詐得12萬5500元。

在偵辦過程中,檢察官還發現,張男透過任職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工商登記科約僱人員蔡姓男子,非法查詢10筆公司登記、董監事個人資料。蔡男因而圖利張男免付查詢規費的不法利益金額3190元,及及張男的友人李姓男子不法利益380元。

另外,張男還藉由參加警友團體結識時任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某派出所姓副所長楊姓警員,請託2人利用警用小電腦M-POLICE 線上整合查詢系統,非法查詢並洩露多筆個人資料、車籍資料。

檢調在蒐證告一段落後,陸續發動4波搜索行動,總計搜索10處地點、扣押張男偽造的法學博士學位證書等證物,並張男及蔡男2人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檢察官認為張男等9人分別涉犯《律師法》、《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個人資料保護法》、《刑法》詐欺、洩密、偽造文書等罪,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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