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參加教召「拒絕操課還外出吃早餐」!桃園男違抗軍令下場曝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03月05日02:56 • 發布於 03月05日02:51

桃園李姓男子去年在桃園區中興國中參加教育召集期間,不但兩度擅自離營外出吃早餐,還拒絕依命令參加戰鬥訓練及裝備保養課程,完全無視軍令,經桃園憲兵據報,當場依現行犯逮捕;桃園地檢署偵結,認定李男違抗軍事命令,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起訴。

起訴指出,與運動部長同姓名的26歲李男是114年度精誠甲字第230302號01梯次應召員,依召集令須於2025年7月5日至18日期間,前往桃園市桃園區文中路中興國中參加教育召集訓練,並編入陸軍第206旅步兵第一營營部及戰鬥支援連,身分為上等兵,教育召集人員依規定必須依部隊核定課表進行操課與訓練。

詎料,教召第8天(7月12日)清晨6時35分,李男未依規定待命操課,試圖從營區大門離開外出吃早餐,發現大門未開,竟自行打開側門鎖頭溜出營區,當時遭所屬威武部隊翁姓少校營輔導長發現後立刻勸阻,李男才返回營區。

但李男仍不死心,等到上午7時40分再次離開營區,前往力行路的超商吃早餐,直到8時回營,儘管長官明確要求他當日應按表操課,參加「連以下戰鬥訓練」及「裝備保養」,李男竟悍然拒絕配合操課,繼續窩在寢室違抗命令, 桃園憲兵隊據報於8時50分到場,隨即將他以現行犯逮捕送辦。

起訴內容說明,依實務見解,陸海空軍刑法所稱命令,包括書面或口頭命令,只要是在長官職權範圍內、與軍事相關且內容明確,即屬合法軍事命令。本案教育召集的訓練課程是由長官依職權核定,訓練內容與軍事具備高度關聯性,課程時間與項目均清楚記載,並無任何讓行為人誤認有「選擇餘地」的空間。

檢察官認為,李男明知應依課表接受訓練,卻採取消極不參與課程的態度,已符合陸海空軍刑法第47條第1項關於「違抗」的構成要件,而李男兩度離營及拒絕操課的行為,為短時間內多次違規,屬單一犯意的接續犯,以一罪論處。

檢察官強調,李男身為依法服役的現役軍人,本應恪守部隊紀律並服從命令,卻公然違抗訓練安排,不僅使幹部疲於查找行蹤,也影響部隊管理與戰力維持,已損害軍紀與部隊運作,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資懲儆。

即時新聞不漏接,點我加入聯合新聞網好友

桃園李男去年參加教召時,不但外出吃早餐,還公然拒絕參加軍事訓練課程窩在寢室,當場遭憲兵隊逮捕送辦,桃檢依陸海空軍刑法起訴。圖為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記者林伯東/攝影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新北最大菡生婦幼診所捲詐保案 緊急聲明道歉「未曾懈怠醫療品質」

鏡報
02

白沙屯媽祖進香變質了?10年資深香燈腳曝「2大崩壞現狀」 無奈嘆:該不該繼續走呢

鏡週刊
03

高雄中油林園廠高塔「冒黑煙、狂噴火舌」原因曝光

民視新聞網
04

陸委會收中方來函「竟要全面恢復直航」!行政院回應了

民視新聞網
05

賴清德最該擔心「這人」!她預言:2028會贏

NOWNEWS今日新聞
06

遭影射被李洋擋財路 連勝文動怒:決定告這群低智商的爛鳥人

華視新聞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