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師生衝突學生遭警帶走 曾獻瑩曝:北市教師遭學生暴力逐年增
〔記者蔡思培/台北報導〕台中市某國小爆師生衝突,老師遭學生持樂樂球棒攻擊後報警,警方在無監護人陪同下將六年級男童帶至警局,引發各界討論。北市議員曾獻瑩調閱資料發現,北市教師遭受學生暴力行為案例逐年增加,去年已達18件,多數因學生不服輔導或情緒失控所致。他建議北市教育局利用班親會促進親師間合作,推動家庭教育化解衝突根源。
曾獻瑩指,北市教師遭學生暴力的案件持續上升,5年來共有43件,2019年僅3案,但今年截至3月已達12案。曾獻瑩表示,依照警政署《警察人員進入校園執法相關機制》,警方在校園執法要採「低調、審慎、不公開」原則,警察須經校方同意,且由校方代表陪同方可進入校園。
曾獻瑩也關心,若北市教育現場發生暴力行為,老師要如何處置。對此市長蔣萬安表示,北市有相關處理機制,包括警察人員在何種情況下可進入校園,2017年警政署就有頒訂規則,北市也轉發各級學校,沒有正當理由或校方同意,警察不能進入校園。
曾獻瑩又追問,台中市長盧秀燕曾批該教師為不適任老師,蔣萬安是否認同。蔣解釋對此個案不清楚細節,但盧秀燕已表達歉意,北市教育局也有處理機制,依照兒少法精神一定是行政先行,應該由校園、老師、輔導室進行輔導機制。
教育局長湯志民也指,對於學生偏差行為有先行輔導機制;若涉及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學校會通知派出所,若非犯刑法案件會通知派出所送少輔會,若嚴重再送至少年法庭。湯也說,若案件屬現行犯除非有3年以上罪刑且急迫,但要經過學校同意、法定代理人通知,才能讓學生離開現場,但這是17歲以上對象。若非現行犯,要有通行書,經學校同意,處理也要謹慎。湯志民也說,若學校有衝突事件發生,會讓家長第一時間知道。
此次事件將男童帶走的警員事後也被認定執法未周延,各記申誡。警察局長李西河表示,這是因為警察未經校方同意,至少要有主任秘書以上層級校方同意才能進入校園,同意後警察再了解狀況處置,若要帶走孩童須有家長陪同。
曾獻瑩也建議北市學校利用班親會促進親師間合作,蔣萬安也說,會請教育局落實,他就曾參加過小孩的兩次班親會,這確實是讓親師溝通互動的好時刻,若能加入更多親職教育增進、親師合作說明會非常好,會請教育局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