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女婿連打岳母20下耳光...釘死房門拿汽油縱火 嗆:沒燒死人不甘心
清潔工鄭榮添去年和岳母發生口角,他情緒失控掌摑岳母20餘下,又拿鐵鎚、釘子封住房間,再潑灑汽油縱火企圖燒死岳母,一審依殺人未遂罪判8年徒刑,另依傷害、毀損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罪判8月得易科罰金之刑。案件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可上訴。
鄭榮添(62歲)與妻子、岳母同住於桃園市蘆竹區,2025年7月21日晚間8時,鄭在住處與岳母起口角,鄭不滿岳母懷疑他總是酒駕、在外惹事生非,透露「早想去提告,讓你進去關」,鄭情緒失控徒手連續賞岳母20餘下巴掌,造成臉部挫傷。
隔日中午,鄭榮添見岳母在臥室午睡,竟拿鐵鎚、釘子釘死臥室房門,限制岳母的行動自由;鄭下午返家,發現岳母正試圖拿螺絲起子將房門鑿孔脫困,萌生殺意。
鄭榮添拿出預先購買的汽油,將紙張浸油點火,塞入門上孔洞往臥室內縱火,導致火勢延燒,屋內牆壁燻黑、門板與家具毀損,岳母左腳灼傷。鄭妻及時發現,要他趕快滅火,鄭才拿滅火器撲滅火勢。
鄭在檢察官偵查時坦承犯行,卻矢口否認有殺人意圖,供稱「我只是想嚇嚇她,如果真要殺她,我不會拿滅火器滅火」。不過,檢方根據LINE對話紀錄,發現他曾傳訊「用我一條爛命陪全家性命還划得來」、「本來昨天晚上就想把他幹掉了」、「沒把人燒死我不甘心」等語,顯見鄭有殺人犯意,依殺人未遂、傷害等罪嫌起訴。
桃園地院一審審酌鄭榮添身為女婿,因對岳母心生不滿,做出危險行為,不顧長者生命安全,造成公共危險,還破壞丈母娘的物品;之後被抓到派出所,還破壞拘留室監視器外殼,違法行徑實屬不該。
一審考量鄭審理期間坦承犯案,有悔意,另斟酌岳母受傷嚴重程度、遭限制自由的時間長短等因素後,依殺人未遂罪判8年徒刑,另依傷害、毀損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罪判8月得易科罰金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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