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頒發第 10 屆公共藝術獎:32 件獲獎作品落在日常的路上
文化部 10 月 20 日於國立中正紀念堂演藝廳舉行「第 10 屆公共藝術獎」頒獎典禮,由文化部政務次長李靜慧、內政部主任秘書黃駿逸、交通部主任秘書沈慧虹及評審委員等人共同頒發。本屆 234 件參賽計畫中有 32 案獲獎、分列 10 類獎項,獲獎率約 13.7%;參賽件數較前屆成長約 45%。
每2年辦理1次的公共藝術獎,為我國公共藝術領域最具指標性與代表性的重要獎項。圖/文化部提供。
公共藝術獎每 2 年辦理一次,評審團實地走訪全臺設置地點,觀察作品與場域環境的互動、民眾參與情形及管理維護現況,經多輪評選後產生各獎項得主。
文化部表示,回顧臺灣公共藝術 30 多年來的發展,隨著政策推動與法規制度逐步調整,其當代價值已深化為對土地、歷史與社會群體的深度對話,轉向以人為本的社會實踐。文化部並指出,公共藝術連結社會歷史、基地記憶、自然環境、數位科技與公共教育,是一種整合性的文化治理。
32 案獲獎:水湳經貿園區、鐵道與校園工程案佔比較高
本屆獎項分為評審特別獎、藝術策劃獎、藝術創作獎、環境融合獎、民眾參與獎、教育推廣獎、管理維護獎、優良承辦獎、藝術實踐獎及佳作獎共 10 類,獲獎計畫合計 32 案。
▋評審特別獎 1 案
臺北植物園溫室新建工程公共藝術mdash《植物元 Meta Garden》,該案以擴增實境(AR)結合植物保育。
臺北植物園溫室新建工程公共藝術-《植物元 Meta Garden》,評審特別獎,文化部第 10 屆公共藝術獎。圖/文化部提供。
▋藝術策劃獎 2 案
新北市三重區光榮國小「老舊校舍整建統包工程」公共藝術設置計畫mdash《看見好時「光」mdash穿梭校園的奇妙遊廊》;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文山區興安段 2 小段社會福利設施用地新建工程公共藝術設置計畫。
新北市三重區光榮國民小學「老舊校舍整建統包工程」公共藝術設置計畫-《看見好時「光」-穿梭校園的奇藝遊廊》,藝術策劃獎,文化部第 10 屆公共藝術獎。圖/文化部提供。
▋藝術創作獎 4 案
高雄港七賢路底及棧二庫周邊區域的「大港迴聲」;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建構寧適家園mdash南區專業訓練場暨資材調度中心新建工程」的「第一線上」;
水湳經貿園區公共藝術設置計畫【甲案】「時光琉彩」;
「臺鐵捷運化mdash高雄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公共藝術設置案第一標(科工館站)的「科技的綠動」。
水湳經貿園區(中央公園新建工程、中央公園地下停車場工程、區段徵收工程)公共藝術設置計畫【甲案】-《時光琉彩》。圖/文化部提供。
▋環境融合獎 3 案
「光點映像:文化館所視覺意象示範計畫」的「時間的痕」;
臺中市立圖書館上楓分館暨上楓國小活動中心興建工程的「育樹臨楓」;
水湳經貿園區【乙案】的「島球訊號」。
郭國相《育樹臨楓》,環境融合獎,文化部第 10 屆公共藝術獎。圖/文化部提供。
▋民眾參與獎 3 案
環南市場改建工程(第一期)B 案;
國立臺灣美術館建構兒童美育教育領航中心(第二期)工程暨垂直參觀動線改善(電扶梯增建)工程;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CL817 標富岡教育訓練中心新建工程。
環南市場改建工程公共藝術設置案(第一期)B案。圖/文化部提供。
▋教育推廣獎 4 案
臺北市萬華區東園國小捷運共構大樓新建工程的《漫話東園》;
桃園市中壢區新明國小「老舊校舍整建工程」;
國立歷史博物館升級發展計畫;
109 至 110 年度彰化國際藝術節公共藝術(B案)。
「國立歷史博物館升級發展計畫」公共藝術設置計畫,教育推廣獎,文化部第 10 屆公共藝術獎。圖/文化部提供。
▋管理維護獎 1 案
水源市場外牆公共藝術設置案。
水源市場《水源之心・花漾水源》,管理維護獎,文化部第 10 屆公共藝術獎。圖/文化部提供。
▋優良承辦獎 3 名
農業部林業試驗所李俊緯;
國立中央大學施柏如;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陳品叡。
優良承辦獎。圖/文化部提供。
▋藝術實踐獎 2 案
第一銀行宜蘭分行《忘記親一下・時空旅行》;
勤美之森 A 基地公共藝術專案,兩案皆由民間單位辦理。
璞真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勤美之森 A 基地公共藝術專案」,藝術實踐獎,文化部第 10 屆公共藝術獎。圖/文化部提供。
▋佳作獎 9 案
2024 陽明山藝術季;
2024 淡水生活節:淡味鄰嶙|街道博物館系列;
社子咱的家生活藝術節~曆邊頭尾;
城市的故事,從這裡開始 穿越臺南 400 年;
中油公司前鋒路加油站公共藝術計畫;
臺鐵彰化後站停車場新建統包工程的「福爾摩沙號」;
臺中市豐原區豐原轉運中心新建工程的「運轉城市」;
水湳經貿園區【甲案】的「水湳種籽花園」;
臺北市內湖科技園區產業支援設施開發計畫與建營運移轉案公共藝術設置計畫。
臺鐵彰化後站停車場新建統包工程公共藝術設置計畫-福爾摩沙號。圖/文化部提供。
依案件所屬工程類型統計,校園與學校相關設施共 5 案、鐵道相關工程 3 案、市場改建與維護共 2 案;臺中水湳經貿園區單一開發區即有 3 案入列,分屬藝術創作獎、環境融合獎與佳作獎。
參賽較前屆成長 45%,獎項類別由 11 類調整為 10 類
前一屆公共藝術獎於 2024 年 11 月公布名單,當時全國 17 個縣市共 161 案參選,初審選出 45 件進入複審,最終 32 案獲獎;該屆獎項共 11 項,其中藝術策劃獎、管理維護獎、興辦機關優良承辦獎及佳作獎為新增,並設有卓越獎。
與第 9 屆相較,本屆參賽件數由 161 件增至 234 件,增加 73 件、成長約 45 %;獲獎件數同為 32 案,獲獎率由約 19.9% 降至約 13.7%。本屆獎項類別調整為 10 類,獲獎名單中未見前屆設置的卓越獎。
臺灣公共藝術的制度基礎始於 1992 年公布的《文化藝術獎助條例》,該條例確立公有建築物應設置公共藝術的法源。2021 年 5 月 19 日,條例修正公布並更名為《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現行第 15 條規定,公有建築物及重大公共工程的興辦機關應辦理公共藝術,辦理經費不得少於該建築物及公共工程造價百分之一。
本屆獲獎案件多數為依此機制辦理的公共工程附屬計畫,包括校舍整建、鐵路地下化、區段徵收開發與市場改建等類型。
簡明輝,丁水泉《第一線上》,藝術創作獎,文化部第 10 屆公共藝術獎。圖/文化部提供。
文化部:持續健全制度,鼓勵跨領域專業投入
文化部在典禮中表示,公共藝術不僅承載城市的文化脈絡,也是民眾日常生活中與公共空間對話、累積集體記憶的場域,未來將持續健全公共藝術制度,鼓勵跨領域專業投入,讓藝術與建築、科技、地方文化及教育推廣產生更多交集,並期盼公共藝術不只改變空間面貌,更能回應地方需求、成為公共生活的一部分。
針對本屆獎項結構,文化部指出,從評審特別獎《植物元 Meta Garden》到藝術創作、環境融合、民眾參與、教育推廣及藝術策劃等獎項,呼應了當代藝術與場域對話的無限可能;管理維護獎、優良承辦獎及藝術實踐獎的頒發,則彰顯從行政推動、後續維護到民間企業協力推動公共藝術的完整生態系。
國立臺灣美術館建構兒童美術教育領航中心(第二期)工程暨垂直參觀動線改善(電扶梯增建)工程公共藝術設置案,民眾參與獎,文化部第 10 屆公共藝術獎。圖/文化部提供。
頒獎典禮現場邀請安娜琪舞蹈劇團帶來結合科技與肢體覺察的跨域展演,以及灣聲樂團五重奏的古典音樂演出。
本屆得獎名單與各案詳細介紹已於「文化部公共藝術獎」官方網站公開;優良承辦獎由 3 名機關承辦人員具名獲獎,獎勵對象由計畫案延伸至個別承辦人;藝術實踐獎延續前屆設置,本屆 2 件獲獎案均為不具法定設置義務的民間自辦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