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小英男孩」涉貪、洗錢300萬交保確定 北檢抗告遭駁回

上報

更新於 01月07日05:52 • 發布於 01月07日05:33 • 上報快訊/王晨芝
鄭亦麟涉貪交保300萬,北院認無羈押必要。(合成照片/陳愷巨攝、取自歐洲在臺商務協會臉書粉專)

有「小英男孩」之稱的鄭亦麟,任職經濟部綠能科技產業推動中心副執行長期間,涉嫌收受建設公司賄賂並涉及財產來源不明與洗錢等罪,遭羈押4個月後獲裁定300萬元交保並實施科技監控。北檢不服提起抗告,主張仍有串證與逃亡之虞,不過台北地院合議庭審酌相關證據與限制措施後,認為已無羈押必要,裁定駁回檢方聲請。此外,陳健盛、陳冠滔父子也獲北院裁定各2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但不必實施科控,檢方連同鄭亦麟一併提抗告。

北檢抗告指出,鄭亦麟雖坦承收賄,但供詞避重就輕,未具體說明與陳健盛、陳冠滔父子間請託、關說及收賄的關聯;陳家父子也僅承認違反《商會法》,其餘犯行均否認,3人供詞互有矛盾。檢方認為,鄭另涉財產來源不明罪,仍有勾串他人避罪可能,具保與科技監控不足以防止串證,加上3人財力雄厚、入出境頻繁,交保金200至300萬元顯不相當,仍有羈押必要。

北檢並主張,全案蒐證困難,被告供詞反覆,現今通訊工具發達,科控亦難有效防範串證,原裁定交保有誤,聲請撤銷。

北院合議庭則認為,相關證人已在偵查中具結作證,並有監聽譯文、手機鑑定等證據可供勾稽判斷,串滅證風險已降低;雖仍有逃亡疑慮,但交保、科控及禁止接觸同案被告等處分,已具相當拘束力,尚無羈押必要。

至於鄭亦麟3人交保部分,合議庭認為,鄭等人雖對犯行避重就輕,但相關證人已在偵查中具結作證,加上監聽譯文、手機鑑定等證據佐證,法院仍能勾稽判斷認定,串滅證風險相對降低,另鄭雖有逃亡可能,但裁定交保加科控等處分已形成拘束,降低逃亡可能,且命鄭等3人不得與同案被告接觸,若違反被發現有再被羈押風險,也形成拘束力,認為沒有羈押必要。

合議庭指出,原裁定以交保替代羈押,未違反比例原則或裁量權限,檢方主張無理由,裁定駁回,並不得再抗告。

(延伸閱讀:北市國中小營養午餐免費 侯友宜曝「不跟進」:中央要有統一做法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山友失蹤47天被找到…「跑山獸」曝紀錄片 搜救教官批:拒絕賞金獵人亂象

聯合新聞網
02

「假打卡307次」遭解僱!台積電課長提告喊冤…遭法官打臉:破壞制度

三立新聞網
03

獨家/生前盡孝、死後圓夢!養子領光亡母240萬挨告盜領 法官暖心判決判免還

鏡報
04

18歲學徒神救命!水塔驚魂觸電命懸一線 CPR搶回54歲師傅

CTWANT
05

台積電課長「假打卡」307次遭解聘 辯「外出找靈感」打官司慘敗

ETtoday新聞雲
06

亡姊「復活」40年後分走祖產!5手足怒告榮服處 法院准了:死人沒資格

三立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