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偵防車變「砲房」!彰化偵查佐涉性侵16歲女嫌 2大過免職送辦
首次上稿 05-27 23:30更新時間 05-28 08:07
〔記者湯世名/彰化報導〕偵防車竟然變「砲房」!彰化警分局1名偵查佐被控在偵辦毒品案時,涉嫌在偵防車上性侵1名16歲女性嫌疑人得逞,縣警局調查雙方確實發生了性行為,以影響警譽為由記2大過免職,直屬小隊長、偵查隊長與分局長則都被記過或申誡處分;被指控的偵查佐喊冤,稱雙方是「你情我願」,絕無強迫對方;少女則指控被強迫發生關係;縣警局調查後將全案依妨害性自主罪嫌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
該起性侵疑雲在警界傳開,不少人都相當震驚,直呼該名單身的偵查佐「太衝動,怎麼這麼笨」,自己是毒品案承辦小組成員,對方還是毒品案的嫌疑人之一,即使雙方是「合意」仍屬重大違紀,最扯的是雙方發生關係地點竟然還是在偵防車上。不過也有人猜測「內情不單純」,該名偵查佐可能被設局陷害。
據了解,彰化警分局最近在某公共場合中查獲一起毒品案件,將少女等多名嫌犯帶回偵查隊偵辦,該名偵查佐與少女互相加LINE,隔天即開著偵防車到少女住處接她到偵查隊辦案;少女指控說,期間一起用餐後,偵查佐竟在偵防車上強行對她性侵得逞。事後少女返家告知雙親,到醫院驗傷後向警方報案指控偵查佐涉嫌妨害性自主。
據了解,該名偵查佐平時辦案認真負責;他喊冤稱雙方發生關係是「你情我願」,不過他對於犯下這種過錯「感到很後悔」,希望能有自新的機會。縣警局強調,他們已將涉案的偵查佐記2大過免職,呈報警政署審核中,並彙整全案移送彰化地檢署,由檢察官調查釐清真相。該起案件是他們自檢自查,絕不護短,並要求所有同仁恪遵警紀,不容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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