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佐「警車上涉性侵少女」 2大過免職
[NOWNEWS今日新聞] 彰化警分局爆出重大風紀案!27歲的黃姓偵查佐被指控,日前偵辦一起毒品案件時,涉嫌在偵防車上對年僅16歲的女嫌疑人性侵得逞,黃姓偵查佐強調是你情我願,少女卻稱是「被強迫」。縣警局調查證實雙方發生性行為,將他以影響警譽為由記2大過免職,偵查隊長、分局長連坐處分。全案依《妨害性自主罪》移送檢方偵辦。
據了解,彰化警分局今年5月在某公共場所查獲一起毒品案件,將16歲傳播妹與多名嫌犯帶回偵查隊偵辦,黃姓偵查佐竟與少女互加LINE,隔天開偵防車到少女住處接她外出辦案。少女指控,兩人一起用完餐後,偵查佐在偵防車上對她強行性侵得逞。事後少女返家告知父母,到醫院驗傷後向警方報案提告。
警喊冤稱「你情我願」 少女認被強迫
黃姓偵查佐則喊冤,指雙方發生關係是「你情我願」,對於自己犯下如此離譜的過錯感到非常後悔。少女則堅稱遭強迫。由於兩人說法不一,警方已報請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彰化縣警局指出,黃姓偵查佐未婚,警專警員班畢業,從警約6年,去年六月才到彰化分局偵查隊擔任偵查佐,負責偵查案件,平時表現正常。縣警局已經召開考績委員會決議,以該員言行失檢事證明確,嚴重損害警察機關聲譽及警察形象,符合《公務人員考績法》一次記兩大過規定,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予以免職。此案彰化分局長劉千祥自請處分,並追究相關人員考監不周責任,劉到職未滿4個月申誡二次、偵查隊長蕭登元記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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