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不採認「追溯」證明 李貞秀確實不符參選規定
針對台灣民眾黨立委李貞秀今天(13日)提出自己早已註銷中國戶籍的證明文件,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以其「追溯」寫法,質疑該文件「有點怪異」,政府不予採認,因此仍認定李貞秀的身分轉換程序,直到2025年3月才完成,她在2023年底被提名為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時,確實不符合兩岸條例參選資格的規定。
民眾黨立委李貞秀、陳昭姿、邱慧洳在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前舉行「民進黨停止追殺陸配,為新住民站出來」記者會。李貞秀表示,她在民國82年(1993年)因為婚姻來台,民國88年(1999年)依法獲准定居、設立戶籍並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同時註銷在大陸湖南的戶籍,所有程序都完全依照中華民國當時的法律執行。
李貞秀指出,民國93年(2004年)兩岸條例修正實施單一戶籍制,但她在此之前已無大陸戶籍,往來兩岸唯一證件只有台胞證,所以她去年取得的除籍證明,只為了證明她在1999年已除籍,而非2025年才開始除籍,此事不能混淆。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隨後舉行臨時記者會予以回應,梁文傑在記者會上以「立委」稱呼陳昭姿與邱慧洳,但對李貞秀都使用「女士」二字。
梁文傑表示,李貞秀提出一份衡南縣云集派出所的證明文件,說她「於1993年4月26日嫁入台灣後已將湖南省衡南縣戶籍註銷」,但這份文件的寫法跟其他陸配提出的文件都不一樣,且與其他同樣來自衡南縣的陸配證明文書寫法也不一樣,因為其他陸配所持文件都不是「追溯」寫法,而李貞秀所提證明文件居然往前追溯,「這顯得有點怪異」。
因此,梁文傑強調,政府無法採認該文件的「追溯」內容,所以在我政府機關所有資料裡,就只有李貞秀於2025年3月註銷中國大陸戶籍的證明,她之前並未向主管機關提出任何證明,也就是說,2023年底她被提名為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時擁有雙重身分,不符合兩岸條例參選資格的規定。梁文傑說:『(原音)我所謂不採認,是不採認這份證明所寫的追溯20幾年前,但我們是認為,她在2025年3月確實有去註銷,所以她的除籍手續的完成,我們是從2025年3月開始算,而不會照它這邊講的,從1993年就開始算。』
另外,李貞秀以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為例,說她害怕到中國後恐遭逮捕,因此授權陸委會協助她辦理放棄國籍,梁文傑回應表示,任何國家配偶要放棄國籍,歷來都是自己辦理,所以陸委會不會代為處理,她的退出國籍申請書,陸委會將檢還。
梁文傑還指出,李貞秀自稱曾赴陸辦理但對方不受理,由此看來她沒有遇到危險,且李貞秀在台灣沒有宣揚過什麼民主理念,思想上也未對台灣社會做出重大貢獻,所以可能也不會因為政治理由而導致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