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下個月退伍…25歲頂大生酒後遭丟包「4車輾過→爆頭身亡」!司機愧疚報警已來不及

鏡報

更新於 01月27日01:37 • 發布於 01月27日01:37 • 鏡報 古靜兒
一名高材生慘遭計程車司機丟包快速道路,最後被4輛轎車輾過慘死。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新北市中和區台64線快速道路25日凌晨發生一起駭人死亡車禍,一名25歲男子酒後搭乘多元計程車返家途中,因與46歲司機發生口角衝突,結果被對方丟包在快速道路上,這名男子因不勝酒力倒臥內側車道,沒想到竟接連遭4輛車輾過,最後當場頭顱破裂、四肢變形身亡。檢方預計於27日上午10時30分進行相驗解剖,以釐清確切死因。

與司機爆衝突後遭丟包 25歲醉酒男遭4車輾斃

根據警方調查,溫姓男子25日凌晨2時許在台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二段飲酒後,搭乘由林姓男子駕駛的多元計程車,準備返回位於新北市板橋區長江路與民生路口一帶的住處。怎料溫男途中疑似酒後情緒失控,在後座不斷踢踹前座椅背及車門,經林姓司機多次出言制止未果後,隨即爆發激烈口角,氣得林男最後在行經台64線中和路段時停靠路邊,要求溫男下車。

雖然溫男照做下車,但疑因不勝酒力而未能自行離開快速道路,倒臥在台64線內側車道上,未料期間卻先後遭39歲陳姓男子、26歲邱姓男子、54歲簡姓男子及45歲魏姓男子駕駛的車輛先後輾過。至於林姓司機則在丟包溫男後,又擔心對方發生意外,最後還是打了110向警方報案;只是警消到場時,溫男已遭多次輾壓,頭顱破裂、腦漿外溢,全身多處骨折,肢體嚴重變形,死狀相當悽慘。

男子遭4輛轎車輾過慘死。圖/翻攝自記者爆料網

以為只是撞上車子零件…5人依過失致死送辦

警方完成現場勘驗後,持續調閱沿線監視器還原事故發生過程;陳男與邱男於事故後留在現場配合調查,至於簡男與魏男則疑似誤以為只是輾到車輛零件或異物,所以當下並未停車,警方透過監視器畫面鎖定車輛身分後,也通知2人到案說明。警方後續將林姓司機及4名駕駛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另對相關人員進行酒測,其中林姓司機、陳男及邱男酒測值皆為0。

林姓司機、陳男及邱男訊後以5萬元交保;簡男與魏男因涉及肇事逃逸,經檢方複訊後,諭令各以1萬元交保。針對林姓司機於快速道路違規停車、要求乘客下車的行為,警方也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8款及第38條第2項規定,另案開罰。

死者身分曝光 頂大雙學士替代役下月退伍

鐵路警察局26日證實,溫男畢業於國立頂尖大學,擁有雙學士學位,在校期間成績優異,並於2025年10月9日分發至鐵路警察局服替代役,服務期間作息正常、生活單純,原訂於下個月退伍,最近也在積極準備求職面試,未料卻遭逢死劫。

鐵路警察局護車警察大隊大隊長吳士龍表示,局長已在第一時間親自向家屬致意慰問,對於即將退伍、準備踏入職場的年輕生命驟然殞落深感不捨,後續也將全力協助家屬處理相關善後事宜。另外,檢方預計於27日上午進行解剖及抽血化驗,確認是否涉及酒精或藥物反應,並進一步釐清各方刑責歸屬。

再怎麼不爽也不該丟包!律師揭司機「恐遭判無期徒刑」

針對這起事件,律師鄧湘全26日夜透過粉專發文表示,計程車司機就算再怎麼因為和乘客發生爭執而情緒不快,也不應把乘客丟包在快速道上:「這已經不是職業道德的問題了,乘客若有酒醉情況,更是危險;這位運將的行為,讓自己官司吃不完!」

鄧湘全指出,乘客與計程車成立載客契約,雙方有權利義務關係,因此計程車司機就算再怎麼不滿意,也應把乘客載到平面道路的安全地方再要求對方下車,因此林姓司機將乘客丟包快速道路的行為,很有可能構成《刑法》第294條「遺棄致死罪」,即對無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或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加入《鏡報》官方帳號,精彩新聞不漏接

更多鏡報報導

遭啃老女兒家暴、妻病逝「連喪禮都不來」!台中父心寒「趕她出家門」法院這麼判
報案說弟弟剛過世…警方破門驚見「遺體腐爛剩白骨」!哥嫂「為這事」伴屍數月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雲林縣長張麗善驚傳車禍 遭水泥車「2度猛撞」!傷勢曝光

太報
02

高雄女富商欠稅500萬「哭窮」爽出國遭管收!親友急捧百萬現金救人

聯合新聞網
03

劇情反轉! 屏東7旬婦遇飛車搶劫 劫匪反被打趴在地

民視新聞網
04

待部隊數饅頭太無聊? 陸軍八軍團旅長「帶隊」上酒店 下場也曝光了...

Newtalk
05

役男跑3千公尺突倒地!搶救後終身癱瘓 家屬求償2694萬國賠1原因敗訴

EBC 東森新聞
06

中共突爆大動作!驚傳「發射飛彈、航空母艦出港」 顧立雄出面證實了

民視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