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同學灌醉!19歲女大生被撿屍醒來「全裸」嚇傻 法院判決曝
新北市一名大學生於交友軟體上認識同校女學生,雙方熟識半年後相約見面。未料在女方酒後意識不清的情況下,男方竟將其帶回家中性侵,事後辯稱為「你情我願」,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也對此案做出判決。
女方僅飲用約一杯半調酒後,便出現醉意。(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判決書記載,本案發生於2022年5月,被告透過交友軟體認識當時年僅19歲的女學生,兩人就讀同一所大學,之後交換社群帳號並持續聯繫。半年後的12月初,雙方約在新北某間餐酒館見面。
當晚兩人飲酒聊天,談論生活與課業,女方僅飲用約一杯半調酒後,便出現醉意,自述雖然記得離開酒館,但隨即失去記憶。男方見女方意識不清,未盡照顧義務,反而將其帶回住處並性侵。女方表示,過程中雖有斷續印象,但因醉酒導致無力反抗。
女方因身心狀況惡化,至身心科就診後,才決定向警方報案。(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而後直至翌日醒來,女方才發現自己全身赤裸、膝蓋瘀青,男方仍躺在床上,驚覺遭性侵,立即穿衣逃離現場返宿舍。由於心理創傷嚴重,加上課業壓力與法律知識不足,女方起初未報警,僅向友人傾訴,情緒低落持續多時。最終因身心狀況惡化,至身心科就診後,才決定向警方報案。面對指控,被告供稱雙方發生性行為時,女方神志清醒,係兩情相悅。
法院也對此案做出判決。(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然而法院綜合女方供述及其兩名友人證詞,並考量女方對膝蓋受傷、是否有使用避孕措施等皆無記憶,認定其酒後已處於意識不清狀態,性行為並未獲得有效同意。新北地方法院審酌全案事證,認定被告趁對方無抵抗能力之際性交,已構成乘機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本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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