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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發布香港安全警示 拒交手機密碼恐觸刑責「轉機也適用」

太報

更新於 03月27日05:44 • 發布於 03月27日05:21 • 國際中心
美發布香港安全警示,拒交手機密碼恐觸刑責「轉機也適用」。路透社資料照片

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週四(3/26)發出新的安全警示,提醒旅港人士,若拒絕向香港警方提供手機等電子設備密碼,將構成刑事犯罪。

安全警示稱,港府於23日修改了《香港國安法》相關的實施細則,即日起,若拒絕向香港警方提供密碼或拒絕協助解密,讓警方存取手機、筆記型電腦等個人電子設備,已構成刑事犯罪。

文中強調,新規適用於包括美國公民在內的所有在港人士,無論是身處香港、入境香港或僅是在香港國際機場轉機。

此外,港府也獲得更大的權限,可扣押其認定與國安案件相關的個人設備,並長期保留,作為證據。

港府23日公告修訂《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列明警務人員可要求任何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的調查對象提供電子設備密碼或其他解密方法,若不遵從即屬犯罪,最高可處罰款10萬港元(約40.8萬元台幣)及監禁 1 年。

其他修訂內容還包括:海關有權充公「具煽動意圖」的物品;警務處長若「合理相信」某網路訊息是「危害國家安全訊息」,經局長批准後即可要求移除。

專家建議,若須前往香港,應避免將機密資訊儲存在隨身電子裝備上,或在出發前先清理裝備內的儲存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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