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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鎮警攔查驚見「跳車接力」酒駕當場破功遭送辦

勁報

更新於 05月03日01:04 • 發布於 05月03日01:04

圖/前鎮區街頭荒唐「跳車接力」 無帽男落跑反揭酒駕現形

【勁報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高雄市前鎮區街頭日前(5/1)日上演一齣荒謬「跳車接力」,一場原本單純的交通違規攔查,竟演變成酒駕現形的鬧劇,引發警方當場強力執法。

5月1日晚間約19時,高雄市警察局前鎮分局復興路派出所員警執行巡邏勤務,行經前鎮區二聖路與林森三路口時,發現一名普通重型機車騎士未依規定配戴安全帽,立即上前攔查。不料,49歲李姓男子見警方靠近,竟突然棄車跳離,行為異常引起員警高度警覺。

警方迅速反應,當場喝令李男至路旁接受盤查。此時,原本坐在後座的44歲黃姓男子竟逕自跨上駕駛座,將機車騎往路旁停放。員警進一步查驗時,發現黃男身上散發濃厚酒氣,隨即依程序確認其飲酒時間已逾15分鐘後,實施酒測,結果明顯超過法定標準。

警方全程依法蒐證、告知權利並完成取締作業,展現迅速且專業的執法效率。全案調查後,黃男因涉嫌觸犯《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已移請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在交通違規部分,李男未戴安全帽,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6項開罰500元;此外,未善盡規勸同車友人不得酒駕之責,另依第35條第8項舉發,最高可處1萬5,000元罰鍰,合計最高1萬5,500元。

黃男酒後駕車則依同條例第35條第1項開罰1萬5,000元至9萬元,並依法扣牌及移置保管;另因駕照遭註銷仍騎車,依第21條第1項第4款舉發,最高可處3萬6,000元罰鍰,累計最高裁罰金額可達12萬6,000元。

前鎮分局強調,酒駕行為絕不可心存僥倖,無論任何理由皆不得上路。警方將持續強化取締力道,全面攔查重大違規,落實零容忍政策,守護市民交通安全。 圖/前鎮分局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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