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宅延壽補助辦法今公告 優先排審6大加分條件曝光
行政院今天(2日)公布「因應國際情勢強化老舊建築物修繕補助辦法」,內政部表示,預計5月初公布申請書文件範本讓民眾參閱,並由各地方政府在5月底公告申請,全國預估約有3千棟老宅將受惠。
內政部表示,行政院已在今年3月16日核定「老宅延壽機能復新計畫」,編列新台幣50億元特別預算推動居住安全改善工作,民眾可申請到每棟住宅最高65%的修繕補助。
國土署長蔡長展指出,申請案並非先到先審,第一梯次預計從5月底開放2至3個月受理收件,如果民眾送件踴躍,就會依照6項加分條件排定案件核准優先次序,包括戶籍內有高齡、弱勢身分者、原建築物外牆磁磚剝落並申請立面修繕,以及配合政策加裝立面型太陽能光電板或釋出建築物作為包租代管社宅。都市更新建設組組長王武聰說:『(原音)目前第四個也是配合我們政策,如果你那個建築物如果可以提供作為我們包租代管的社會住宅,並且所有權人有跟包租代管業簽約這個部分,也是一個加分項目;透天部分如果有連棟式、3連棟以上,我們也加1分;那第六個就是公寓要有「共用」部分修繕,要8項選3項,如果選超過4項的話那也可以(加分),透天的部分如果超過2項,我們也列為一個加分的項目。』
內政部次長吳堂安表示,參與本計畫的地方政府須依財力分級分攤修繕補助款,與中央一同擴大整體補助效益,地方政府也有權微調加分項目以及收件時間。此外,行政院也同意內政部全額補助地方政府成立服務團協助相關業務,這筆新台幣50億元的特別預算執行年限到明年12月31日為止。(編輯:宋皖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