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天操作!妻抓姦反遭掏空1250萬房產 法官一關鍵判她敗訴
高雄一名女子小美(化名)與任教於中學的男子阿勇(化名)結婚多年,為了照顧小孩長期定居台中,高雄的房子則留給老公居住。沒想到小美意外抓包老公外遇,怒告求償,原以為自己佔了上風,結果反遭老公與其胞妹聯手「絕地大反殺」,名下一棟價值1250萬元的房產竟無預警遭設定抵押並火速賤賣!小美氣炸提告,但法官審理後發現驚人內幕,一耳光直接打醒夢中人!
判決指出,小美與阿勇於91年結婚,婚後她多數時間住在台中,阿勇則獨居於高雄市左營區的豪宅。111年間,小美驚覺阿勇與一名女子搞婚外情,氣得於年底提起侵害配偶權訴訟,最終獲判賠30萬元確定。
正當小美以為正義伸張時,風雲變色!她名下登記的這棟高雄房產,竟在短短半年內「被操作」到消失殆盡。小美主張,該房產是她於101年砸錢購買,頭期款、裝潢、家具甚至水電瓦斯登記人都是她,絕對是她的私有財產。當初為了在台中買房能有更好的貸款條件,才聽從老公建議,將房子「借名登記」到老公的親妹妹名下。
沒想到,當她對老公提告後,小姑立刻於111年底寄出存證信函,嗆聲房子是她的,要小美限期滾蛋!更扯的是,小姑隨後竟在112年1月,將房子設定抵押給老公外遇對象的親弟弟,接著又在同年5月,以1250萬元的價格將房子直接賣給對方。這一連串「神操作」,讓小美看傻了眼,直指是老公為了報復她提告,與妹妹聯手設局,將其房產掏空。
滿腹委屈的小美提告求償,要求這對兄妹檔連帶賠償1250萬元。然而,橋頭地院法官細查後,卻發現案情大逆轉!
法官查出,雖然房子一開始登記在小美名下,但買房的總價638萬元的頭期款及後續長達數年的房貸,竟然全部是由「渣夫」阿勇支付的!阿勇不僅每月固定匯款繳貸款,甚至連房子的裝潢設計費、管理費、水電瓦斯費,大多也是他掏腰包。反觀小美,只負責住在台中的房子,繳納她自己台中的房貸。
法官因此認定,這間高雄房子的「真・屋主」其實是阿勇,而非小美。既然房子本來就是老公的,那他基於實際所有權人的地位,要賣給誰、要抵押給誰,小美根本無權過問。至於小美主張的「借名登記」關係,也因她無法證明房子是她的而徹底破功。
最終法官認為,小美既非房屋所有權人,就無權主張權利受侵害,也無權要求返還賣房的不當得利,一審判決小美全部敗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