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手上銬派出所內趴趴走 嫌偷走5員警皮夾
基隆市第一分局南榮路派出所日前遭人行竊,不過誇張的是,小偷居然是他們自己逮回來的通緝犯!原來員警將人帶回後,雖然有上銬,但是卻沒有被銬在「人犯戒護區」裡,反倒是讓他銬上手銬趴趴走,他也因此帶著手銬進到辦公室搜刮警員皮夾,事後警方調閱監視器,才發現誇張狀況,警局方面也承認有所疏失,將追究行政責任。
員警抓捕嫌犯後,第一時間帶進派出所,進行筆錄但沒想到竟然有人,敢在派出所大膽行竊,所內五名員警,財物被逮捕的嫌犯行竊,事發在5日下午一點多,基隆市南榮路派出所,詹姓嫌犯遭警方逮捕,筆錄後送到戒護區卻沒將他銬在欄杆上,嫌犯趁此空隙在所內趴趴走,還將警員包包錢財摸走,警方事後驚覺通知詹姓嫌犯到案說明。
基隆市警第一分局偵查隊長林哲旭說:「本案偵辦過程中,該嫌雖有上銬卻藉機偷走林員背包,顯有人犯戒護之疏失,將追究相關行政責任,並製成案例教育,加強教育員警。」警方承認偵辦過程有瑕疵,按照標準流程,警方抓捕通緝犯或現行犯就應該對犯人上手銬,再將送人犯進戒護區並將手銬在戒護專用的欄杆上,製作筆錄時遊警方將犯人帶到電腦旁,假如中間犯人想上廁所則由同性別員警陪同,入夜後則會將人犯進拘留室,讓人犯休息等到日出後再詢問或移送。
律師余韋德說:「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的規定,警方依法留置管束人民時,於必要情況下得使用警銬或是戒具,本件起源於派出所員警對犯嫌製作完筆錄後,沒有將其帶回戒護區上銬,導致該名犯嫌在派出所內,趁機偷取其他員警東西,過程當中是否有其他疏失,尚留待後續調查。」通緝犯膽大包天敢在派出所行竊,但警方也承認未上銬為員警疏失,事後將進行檢討也避免類似事件再次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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