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案」二審再判無罪! 馬英九批民進黨追殺超過10年:反對東廠手段迫害政治對手
「三中案」纏訟7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31日)二審宣判,前總統馬英九仍維持無罪。馬英九辦公室回應,對宣判結果表示非常欣慰,感謝法官秉公審判,還馬英九清白。
檢方指控馬英九在2005年12月、廣電法規定期限前,涉以不當方式處分中視、中廣、中影股權及舊黨部大樓,北檢於2018年依證券交易法等罪名起訴馬英九、前中投董事長張哲琛、總經理汪海清等6人。不過一審判決,除前立委蔡正元被認定有罪外,其餘5人均獲判無罪。今天(31日)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馬英九仍維持無罪。
馬英九辦公室發出聲明,表示馬前總統非常欣慰,也感謝司法公正,感謝法官秉公審判,還他清白,令人遺憾的是民進黨可以追殺超過10年,浪費司法資源,徒增社會內耗,呼籲社會各界反對民進黨再用「東廠」手段,迫害政治對手,破壞社會信任。
馬前總統辦公室強調,本案由民進黨發動,特定媒體與檢調人員配合追打多年,結果是證明馬英九的清白,沒有一毛錢流入自己口袋。馬英九在擔任黨主席過程中當時的一再要求一定要合法,也實現國民黨退出媒體的承諾,最重要的是國民黨身為當事人,也不認為利益受損。
三中案上訴後,由台灣高等法院進行二審審理,歷經約4年審理後,今天作出宣判,認為原審並無不當,裁定駁回上訴,維持一審見解。蔡正元仍是全案唯一有罪被告,被依業務侵占罪判刑3年6月,另依《商業會計法》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