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有MONSTER就等著被告?又有公司慘被魔爪告上法院 執行長出面怒喊:臭名昭著的版權巨魔

風傳媒

更新於 2023年04月14日07:05 • 發布於 2023年04月14日07:05 • 羅上鈞
知名能量飲料魔爪再爆版權爭議。(示意圖/取自pixabay)

魔爪再爆版權糾紛?近期一款名為《黑暗詭計》的遊戲,由於原文名稱帶有MONSTER一詞(Dark Deception: Monsters & Mortals)而被魔爪提告商標侵權,而魔爪針對帶有MONSTER字詞的各類廠商提告也不是頭一遭。

遊戲公司Glowstick的執行長Vincent Livings近日在個人推特上發表文章,表示「眾所周知,魔爪是臭名昭著的商標巨魔」,表示自己正遭到魔爪的律師「追捕」,僅因為自家遊戲《黑暗詭計》在名稱帶有Monster,就被認為「相似的令人困惑」。

Vincent Livings也表示,自己會分享從魔爪收到的所有訊息,讓其他遊戲開發者了解它們的策略,並於最後再次喊話魔爪的擁有者可口可樂,不要再讓旗下的能量飲料欺負別人了。

魔爪到底告過哪些人?

根據資料顯示,在日本,魔爪就曾向專利局申請撤銷各式各樣帶有「モンスター(MONSTER)」的商標註冊,如知名的《寶可夢》與《魔物獵人》系列都因為原文名稱而被魔爪視為「商標侵權」。

根據過往報導,知名遊戲公司育碧(Ubisoft)旗下的作品《眾神與怪獸(Gods & Monster)》也曾經為了避免與魔爪攤上版權糾紛而更名為《菲尼克斯傳說(Immortals Fenyx Rising)》,雖然育碧對此表示「僅是因為團隊中的創意轉變」,但育碧也曾表態「Monster一詞是已經被廣泛使用的詞」。

在西方,NBA中的多倫多暴龍隊也被認為LOGO與其過於相似而遭到魔爪提告,自2014年就展開了漫長的法律糾紛;就連台灣也曾經傳出宜蘭店家所販售的啤酒名稱中帶有MONSTER一詞而被提告,最後經台灣法院判決勝訴。

魔爪的主張有其合理性嗎?

魔爪公司對於自己廣泛提出商標異議一事,主張「魔爪是世界上最大的能量飲料公司之一,擁有龐大的商標組合並使用了二十多年」、「自己的商標是具有辨識性的」。

因此魔爪認為,其他使用MONSTER一詞的商標、名稱「都可能會被誤認為MONSTER旗下商標與產品」、「造成消費者混淆」。

根據日媒報導,日本專利局普遍不受理魔爪針對MONSTER一詞提出的異議,並且表示「不存在會使商品來源混淆的風險」;NBA暴龍隊一案也在新加坡地區由當地法院判決MONSTER敗訴。(推薦閱讀:「蘇打綠」討商標再敗!法院判決關鍵竟是「網友叫不出團員全名」

而本次事件中的Glowstick執行長Vincent Livings也於推特上表示,面對魔爪提出的商標異議,自己將會繼續在法庭上與他們戰鬥。

查看原始文章

生活話題:新制懶人包

多項攸關民生經濟、勞工權益...等新制上路

生活圖解懶人包

圖解美食
日本和牛美味揭秘 吃懂頂級油花前世今生

LINE TODAY

圖解新制
2026法規/罰則/福利 18項新制報您知

LINE TODAY

圖解新制
考駕照難度再提升 滿70歲起換新駕照

LINE TODAY

圖解新制
育嬰保險更完善 6種免費癌篩 生育普發10萬

LINE TODAY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1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