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歲阿嬤遭回收車撞2次!等不到國賠離世 法院判賠99萬元
基隆一名80歲的許姓婦人於2024年2月8日清晨,遭王姓男子所駕駛的環保局資源回收車撞擊2次後,造成脾臟撕裂傷、全身多處骨折,並於案發後提起「國家賠償訴訟」,但在訴訟期間不幸離世,由女兒林姓女子繼承訴訟,求償293萬餘元。基隆地方法院日前判決出爐,判處被告「基隆市環境保護局」應賠償99萬餘元。
車禍如何發生?
根據判決書記載,案發當天許姓婦人正站立在垃圾車後方倒垃圾,王男應注意能注意穩妥腳踏離合器並入檔後,始得緩慢釋放離合器使車輛移動,竟疏未注意而左腳踏空打滑,致使車輛頓挫往前,車頭撞擊許姓婦人,王男見狀急欲下車察看,復未注意檔位並未正確打入倒車檔,致車輛再次頓挫往前,車頭再次撞擊許姓婦人。
婦人傷勢有多嚴重?
許姓婦人因遭受上述撞擊,雙側骨盆骨折、右側髕骨骨折、脾臟撕裂傷、右側肋骨第9、10根骨折等傷害。基隆地檢署根據醫院開立的診斷證明書等事證,依「過失傷害案件」對王男提起公訴,並在當年由基隆地院判處王男有期徒刑4月。
家屬主張什麼?
許姓婦人於訴訟期間離世,由林女繼承訴訟,列出醫療費、看護費、交通費、雜費、療養費、慰撫金,合計請求293萬元的賠償。
法院如何判決?
法院審酌,林女所提出的部分診斷證明的疾病,與許姓婦人遭遇的車禍沒有因果關係,另外,許姓婦人在車禍後不到3個月即可行走,也沒有遺留障礙,駁回部分療養機構與看護費用的求償,但車禍撞擊確實讓許姓婦人遭遇極大恐懼與煎熬,同意賠償80萬元之慰撫金,合計賠償費用約99萬餘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