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鍰未繳強扣存款 家長速代繳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十七歲的劉姓少女尚未考取駕照,卻於一年內三度遭警方查獲無照駕駛,累計罰鍰高達六萬六千元。然而因遲遲未繳納罰鍰,全案由南市府交通局移送強制執行。執行人員接獲通報,立即扣押劉姓少女存款,家長接到執行命令通知,才知女兒惹了大麻煩,廿日也親自至台南分署代為繳清。
據了解,劉姓少女於一一三年四月騎機車行經安平區慶平路與建平路口,遭警方查獲無照駕駛,依法開罰一萬八千元,同年五月又在漁濱路遭警方查獲,再遭開罰兩萬四千元。一一四年三月,劉女復於嘉義縣竹崎鄉遭嘉義警方攔查,再被依無照駕駛開罰兩萬四千元,一年內三度涉無照駕駛,累計欠下六萬六千元罰鍰。
龐大的金額非劉姓少女所能負擔、未能於期限內繳納,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今年二月接獲本案,經調查後發現劉女名下帳戶內有存款可供執行,隨即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其存款債權。劉女家長接獲執行命令,驚覺事態嚴重,廿日趕赴台南分署,代替女兒一次繳清所有欠款。
台南分署強調,為維護用路人安全,目前正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推動「交通專案」,將針對車輛相關的使用牌照稅、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及交通罰鍰等案件加強執行。提醒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如有經濟困難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若惡意拒繳,執行人員也將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