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佳走光照 檢:非猥褻物品
藝人王思佳去年5月參加電影《死侍2》發表會時,黑色蕾絲禮服下滑,導致乳頭部位裸露,經媒體刊登,王返家後發現並控告蔡姓編輯、經理、副總與民眾等7人妨害名譽、散布猥褻物品罪,但士林地檢署認為,王在發表會上舉止優雅、表情自然,照片及影片不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並非猥褻的影像,因而對蔡等7人不起訴。
王思佳在去年5月11日晚上7時許,在微風廣場受邀參加電影新片發表會,站在舞台上時,胸部乳頭部位不慎裸露走光,並經現場記者拍攝,刊登在多家媒體,晚上11時許,其他民眾看到新聞,也將自己拍攝照片貼在網路社群上供人觀覽,王晚間返回內湖住處,在家看到自己露點影片。
蔡姓編輯則稱,新聞引用現場直播,並不知道衣著如何,得知有可能有露點,發現後已經將影片下架,後來使用也都有經過馬賽克,而現場拍攝的人也沒有發現。
檢察官認為,王思佳裸露時還有薄紗外衣,隱約可見疑似裸露的情形,且王思佳在發表會上舉止優雅、表情自然,也沒有任何猥褻動作,而走光的影片和照片,也不是強調乳頭部位的主題,不足以引起一般人嫌惡的感覺,並非有礙於社會風化,至於其他民眾,縱使其行為有可議之處,但主觀上並無貶損王思佳名譽,蔡等7人犯罪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