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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有貢獻國庫嗎?盤點2021年10大交通違規

8891汽車交易網

更新於 2022年01月27日08:46 • 發布於 2022年01月27日08:46 • 8891汽車

交通罰則百百款,只要守法,這些都無我無關,但仍有不少駕駛貪圖方便或個人疏忽而違法,以下盤點2021年10大常態交通違規,看看你是否也有貢獻…

儘管收到罰單心裡及荷包總是不好過,甚至還會怨聲載道的大罵「檢舉魔人」,但違規也是既定的事實,冷靜之後,還是得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以下就來看看新北市政府統計,2021年汽車十大常態交通違規排行榜,得獎的是…

稍微瀏覽了一下榜單,絕大部分都是汽車駕駛常見的交通違規,像是超速、違停、併排停車等等,不過也有部分比較傾向於「人為疏忽」而被開罰,例如未繳停車費、ETC過路費或限期內未驗車等等,因此本文會將「同性質」的違規項目列在一起,而非以名次排序做介紹。

「汽車行駛於應繳費之公路經催繳不依規定繳費」

「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經催繳不依規定繳費」

「不依限期參加定期檢驗」

年度10大交通違規冠、亞軍,都是因為「未依規定繳費」而被開罰,其中最常被駕駛人疏忽的就是ETC的過路費,其次則為收費停車格的使用費。通常都是駕駛人未於期限內繳費,後續主管機關書面通知補繳也未有動作,就會被處以新台幣300元罰緩。

高居第六名的「不依限期參加定期檢驗」也是經常會被車主忽略,主要在於政府規定,無論購入的是新車或中古車,只要持有車輛的車齡超過5年、未達10年,就得依規定一年至少驗一次車,出廠年份超過10年以上的車輛,每年就需定檢2次,未在期限內驗車的車主,將會處以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雖說「健忘」乃人之常情,但老實講這幾項會上榜,個人倒覺得有些意外,畢竟在科技發達的現代,線上繳費、行動支付、eTag自動儲值已經相當方便,尤其疫情期間,動動小手就能「零接觸」繳納,除了有詳細的繳費紀錄可供查閱外,還能省下超商的「代收手續費」。 

「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線處所臨時停車」

「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併排臨時停車」 

上述三項都是未依規定臨時停車而被開罰,不過違規細節上稍有差異、罰金也不盡相同。首先第三名與第四名的違規項目,光看字面上的意思讓人有些「霧煞煞」,前者主要以「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或標線」作為規範,舉凡紅線、黃色網狀線皆禁止臨時停車,否則將開罰新台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緩。

至於後者則擴大至「特定路段或場所」,諸如設有彎道、險坡、狹路標誌之路段、槽化線、安全島或施工地段,而機場、車站、學校、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消防栓前也禁止停車,違者開罰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而最無爭議的大概就是併排臨時停車,汽車駕駛人將被開罰2400元罰鍰。

違規臨停會上榜,並不讓人意外,畢竟人手一支智慧型手機、近乎標配的行車紀錄器,再加上簡單易懂的檢舉系統,人人都可以成為「檢舉達人」,我想上述「業績」絕大部分也是來自於此。不過立法院於2021年底通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羅列46個項目違規時間若未超過6分鐘,或未經過一個路口以上,僅限舉發一次不得連續舉發,其中紅黃線違停只要「沒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秩序」,就不能逕行舉發。據了解,由於近年民眾檢舉暴增,導致警方需花大量人力審核、過濾檢舉案件,造成警力不堪負荷,因此才會透過修法減輕警方的行政壓力。

「車速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20公里以內」

「車速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逾20公里至40公里以內」

上述兩個項目都跟「超速」有關,超速愈多自然罰金越高,情節嚴重者甚至還可能被扣牌。當行車速度高於速限20km/h以內開罰3000元、超過速限20~40km/h以內開罰3500元,若超過速限40~60km/h內則罰金增至5000元。

不過若超速逾60km/h以上,那就要當心了,因為這已經會被認列「危險駕車」行為,除了處以罰緩6000至2.4萬元不等,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及吊扣駕照6個月,若還涉及與他車一同超速60km/h以上,或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將面臨3萬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緩,並將吊銷駕照半年。

目前坊間多數行車紀錄器、導航、抬頭顯示器都有超速提醒、照相機預告等功能,只要多多留意資訊、然後順順開,老實講真要獲得「國家級追焦照」也是頗有難度,另外拜科技便利之賜,即便你沒有裝上述器材,透過手機下載「測速照相App」,依舊可以讓你的荷包免於「無妄之災」,但還是要再三宣導的是,這些科技配備終究只是「輔助」,難保也會有「失準」的時候,因此駕駛人還是要養成遵守速限、不超速也不龜速的習慣,開車上路才會安全有保障!

「汽車駕駛人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

「方向燈是選配」是網路上針對三寶的一種戲言,通常就是指那些方向燈都不打「說切就切」的駕駛,而這個舉動不僅違法也相當危險。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汽車駕駛人應於轉彎、變換車道前顯示「欲變換方向之方向燈」,並且切記燈號需「打好打滿」直至完成轉彎或變換車道所有動作,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在一般道路可處1200元到3600元罰鍰;若是在高、快速公路上則罰金增加至3000元至6千元。

「轉彎或變換車道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相信用路人都會遇到「明明是左轉道卻出現直行車」、「明明是直行車卻偷吃步等待左轉」、「直行車占用左右轉專用道」、「未依左右轉專用號誌行駛」等等,這些都是台灣道路再日常不過的現象,不僅時常成為塞車地雷、還險象環生。不過這些天天上演的行為其實已經違法,並可開罰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緩。

當然,上榜並非一件「光榮事」,目的還是希望提醒所有用路人都能警惕自己不違法,並養成良好駕駛習慣,才能遠離罰單找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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