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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涉貪案 廖俊松證人身分出庭自稱輕微失智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05月19日14:39

(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19日電)桃園地院今天開庭審理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案,以證人身分出庭的廖俊松自稱有失智症,還出現精神不佳情形,辯方質疑相關證詞與起訴內容多有出入。審判長諭知休庭,下月再開。

鄭文燦涉林口特定區工五工業區(華亞科技園區)土地擴大開發貪污案,賄款達新台幣500萬元,被桃園地方檢察署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求刑12年。

桃園地方法院今天開庭審理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案,75歲被告廖俊松以證人身分出庭接受檢辯詰問,檢方詢問106年8月6日、8月22日2度邀約鄭文燦吃飯目的,廖俊松表示,有拜託鄭文燦協助土地開發,主因是華亞園區急需擴廠,在內政部都委會審議時,市府要站在支持的立場,若內政部同意後,市府同意地主採自辦市地重劃。

廖俊松指出,106年9月14日他與兒子廖力廷帶著裝有新台幣500萬元的袋子進入官邸,他叫廖力廷先行迴避,自己將袋子丟到桌下,他認為鄭文燦支持開發案是理所當然本不該收錢,「心不甘情不願,才會丟在桌子下」,鄭文燦到場後,廖俊松再次拜託幫忙華亞園區開發案,離開時有對鄭文燦比出「5」的手勢,鄭文燦有點頭。但辯方則否認鄭文燦知情。

鄭文燦的辯護律師團說,廖俊松過程中並沒有直接向鄭文燦說明袋子裡裝的是什麼,甚至在離開時也無法完整確認鄭文燦是否有看到手比「5」的手勢。這種單方面「塞在桌下」、未經雙方確認的「丟包」行為,完全不符合一般貪污案中雙方達成「行收賄合意」的經驗法則。也印證了鄭文燦並未直接收受款項,2人之間根本不可能達成行收賄的合意。

另外也質疑廖俊松在過程中矛盾百出,相關證詞與起訴內容多有出入,廖俊松更當庭陳述自己患有輕微失智,檢方將全案起訴的重大舉證責任,全數押注在這名證詞反覆、記憶混亂的證人身上,無疑讓起訴的證據力顯得極為薄弱。

由於廖俊松在接受詰問時自稱有失智症,還出現精神不佳情形,鄭文燦律師團反詰問時,廖俊松屢屢答非所問、多次短暫休息,審判長考量其身心狀況決定停止詰問,預計6月9日再開庭繼續審理程序。(編輯:李錫璋)11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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