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男生活費遭扣 行政執行署撤銷扣押更轉介就業
(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縣6日電)花蓮年約50歲楊姓男子因欠繳交通罰鍰遭扣押存款,日前他向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陳情存款是賴以維生所需;執行人員審酌後依法撤銷扣押令,更協助轉介就業中心,盼助其重返職場、自立還款。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今天表示,家住玉里鎮楊男因欠繳交通罰鍰約新台幣1萬9000多元,依法扣押其存款。日前楊男向花蓮分署陳情表示,遭凍結款項是中低收入與身心障礙補助,是目前賴以維生的生活費來源。
楊男因罹患重度憂鬱且長期失業,雖有意清償欠款,但目前沒有工作收入,盼等找到穩定工作,再以分期逐步清償;執行人員經審酌楊男所提證據資料,確認扣押款項屬依法不得執行的補助款,於是依法撤銷扣押命令。
此外,承辦人員日前參加分署舉辦的「行政執行就業支持轉介實務」課程,瞭解勞動力發展署推動的「五五就業計畫」及針對身心障礙者、長期失業者等特殊身分所提供各項就業促進方案,研判楊男可能符合相關資格,於是主動將其轉介至花蓮(玉里)就業中心,由專業就業服務人員提供協助,盼助其早日重返職場,逐步履行義務。
花蓮分署長蔡英俊表示,行政執行作為國家公權力最後一道防線,不僅肩負實現國家公法債權職責,更是串聯政府資源、協助民眾重建生活的重要橋梁;將秉持「執行有愛、公義無礙」理念,對於陷入困境的義務人,適時結合相關資源,提供必要協助,落實國家債權與保障人民權益的雙贏目標。(編輯:陳仁華)115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