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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工廠、養殖場都中招!改電表爽省電費 台電追查28戶求償1571萬

鏡報

更新於 06月04日08:16 • 發布於 06月04日06:56 • 鏡報 林建鋒
檢警查驗電表遭改裝情況,圖為涉案快餐店電表。雲林地檢署提供

雲林檢警破獲一起大規模改裝電表偷電案件,周姓男子(57歲)涉嫌長期接受住家、餐廳、工廠及養殖業者委託,專門以破壞封印、改接線路及偽造封印等手法干擾電表運作,讓用電量無法被完整記錄,藉此大幅降低電費支出,涉案用戶遍及桃園、台中、彰化、新竹、苗栗、高雄及雲林等地,共有28組用戶涉案,台電統計追償電費高達1571萬餘元,全案日前偵查終結,依詐欺得利罪、行使偽造準特種文書等罪提起公訴。

雲林地檢署指出,周姓男子自2022年至2025年間,長期接受用電戶委託改裝電表,每次收費約2萬元至5萬元不等。據了解,經過改裝後,用戶可少計約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的用電量,藉此大幅降低每月電費支出。

檢警在嫌犯住處查獲大批改造工具。雲林地檢署提供

檢警調查發現,周男持專業工具破壞台電電表封印鎖及端子蓋,再透過改造齒輪、拔除電流排線、改接線路、加裝切換開關、塗覆絕緣膠及偽造同字鉛封等方式,干擾電表正常運作,使實際用電量無法被正確計算。涉案對象涵蓋餐廳、工廠及養殖業者,犯案時間長達數年。

警方持搜索票前往周男住處執行搜索,當場查扣改裝工具、開封印鎖器具、改造齒輪設備、封印鎖插銷及偽造封印相關工具等大批證物。經台電稽查統計,本案違規用電所衍生的追償電費高達新台幣1571萬餘元,嚴重影響電力計費公平及公共利益。

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朱啟仁表示,周男涉嫌《刑法》詐欺得利罪及行使偽造準特種文書等罪嫌,已依法提起公訴。地檢署也強調,不僅實際改裝電表者須負刑事責任,委託他人改裝電表的用戶同樣可能涉及詐欺得利等罪責,絕非單純補繳電費即可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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