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戶得手23萬!基隆婦這招害慘20人 遭重判10年
基隆一名42歲江姓女子自112年9月開始,開始提供自身三個帳戶給詐團使用,當詐騙款項入帳後,依詐團指示去購買虛擬貨幣,從中抽取10%金額後,再轉入詐團指定的電子錢包。一年內就騙了20位民眾,得手23萬款項,最終被依《刑法》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可上訴。
據判決書所述,江女在112年到113年期間,透過臉書張貼販賣公仔模型的廣告,吸引被害人以LINE方式詢問,並要求先匯款。一年內共詐騙了20位民眾,總計收到23萬元的款項。
審理期間,江姓女子辯稱,因為基於商業上的信任,才會將帳戶提供給詐團,雙方合作了三個月之久,前面兩個月都沒有問題。不過,對方有特別叮嚀她不要和客人聯繫,因她不清楚商品出貨狀況。
法院審酌,江女輕率提供自己的三個帳戶給詐團,導致被害者受騙的金額難以追回,危害社會治安,所為實屬不該,共同詐欺得手金錢,並成功製造金流斷點,隱匿詐騙所得的實際流向。
不過,江女坦承犯行且已與部分被害人達成和解與賠償損害,衡量江女學歷、工作與生活狀況,考量江女所犯20罪的受害者皆不同,應分論併罰,依《刑法》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20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全案可上訴。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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