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社論】別讓食安改革止於「業者自律」,「加工食品原料來源透明」應納入《食安法》修法

上下游新聞市集

更新於 07月21日09:28 • 發布於 07月20日23:56 • 上下游新聞

近年台灣食安事件頻傳,行政院近期因應輿論公布《食安法》十點修法方向。本次修法雖因油品事件而起,但也是全面檢視過往食品管理法規的契機。令人遺憾的是,各界呼籲的「加工食品主原料應標示來源國」,尚未被納入修法要點。

原料產地標示不能取代污染物檢驗,也不能直接避免苯駢芘超標;然而,中聯油事件再次凸顯,台灣食品治理長期仰賴業者掌握關鍵資訊,無論是自主檢驗結果、原料來源或產品流向,外界往往只能在事件爆發後被動追查。因此,此次修法不應只補強異常通報,也應一併處理食品供應鏈長期存在的資訊不對稱。

此刻,是食安改革的難得契機,《上下游》呼籲,應在修法中全面落實「品名與原料產地連動的強制標示」,終結過往的自願標示亂象,明定法律責任並強化政府主動稽查,才能提升食品資訊透明度,重建國人對餐桌治理的信任。

加工食品,

應標示主要原料原產地

立即加入連署

行政院版聚焦檢驗通報,漏接民間倡議的產地透明

目前政院提出的修法方向主要集中於自主檢驗、異常結果通報、實驗室管理、產品追溯及提高罰則,卻未處理加工食品主要原料來源的揭露問題。讓這場因中聯油風暴而好不容易迎來的修法轉機,被窄化為單一事件的危機處理,攸關消費知情權的「加工食品產地透明」以及官方主動稽查機制,目前未見列入,十分可惜。

行政院公告《食安法》修法十項要點(圖片出處/行政院新聞稿)

過往案例:要求業者「自願標示」雞蛋來源,試辦期滿無疾而終

回顧過往,政府面對食安爭議,往往採取推動「示範計畫」或「自願標示」的方式應對。最典型的例子,莫過於前幾年引發社會關注的雞蛋溯源風波。

當時食藥署為了讓消費者知悉水煮蛋、茶葉蛋、滷蛋及溏心蛋等製品的原料來源,特別在 2023 年 9 月推動「具有蛋型之實質轉型蛋製品原料原產地標籤」試辦計畫,當時四大超商及相關通路商皆全面配合、主動揭露。

由於現行《食安法》根本沒有強制規定散裝蛋製品必須標示雞蛋來源國,試辦期滿後,食藥署並未將其轉為全國一致的強制規範,消費者能否持續看到雞蛋來源,再度取決於個別通路是否自願揭露。

過往案例:鮮奶乳源標示缺乏法治強制力,猶如政策煙火

同樣的「自律與自願」邏輯,也複製在乳品溯源的政策上。為了因應國際乳品進口衝擊並提升透明度,食藥署與農業部曾聯合推動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者的乳源自主揭露計畫,甚至由農業部編列預算,提供參與業者最高 10 萬元的印製與系統修改補助,並輔以每公升 30 元的國產鮮乳獎勵金。

但在缺乏母法強制、主要依賴補助與業者意願的情況下,政策能否延續,仍高度取決於年度預算與參與企業的選擇,難以形成穩定且普遍適用的消費者權利。

食藥署示範推動乳源自主揭露。(照片出處/食藥署)

國民黨提出原料原產地標示,但漏接食品「品名連動」

除了政院版本外,國民黨於前 (19) 日亦推出「食安十大改革」修法草案,除了祭出 10 億元重罰、吹哨者保護外,更升級數位食安雲、建置跨部會即時通報與綠色預通報制度、建立預防性下架法源,並提出「強制標示主要原料原產地」。

然而綜觀其結構,目前的修法力道顯然同樣高度向「因應油品事件而生的行政防弊」傾斜;相較於篇幅巨大的監控作為,攸關消費端的「主要原料原產地標示」在繁複條文中僅有一句話帶過,且漏掉與食品「品名連動」的關鍵成分,未能全面保障消費者知情權。

「品名連動」的重要性:只要品名強調的原料,皆須揭露

日本已要求國內製造的加工食品,原則上標示重量占比最高原料的來源;對於產品名稱或包裝特別強調的特色原料,另有比例或資訊揭露規範。然而,對占比較低、未被直接強調的混合原料,現行制度仍可能存在資訊缺口。

茶界龍頭伊藤園的品牌經理即公開指出,即便品名與特色原料受到規範,但在加工製程中,為了調整風味或降低成本而另外添加的「海外產茶葉」,在法規灰色地帶下卻能完全隱形。這可能使包裝整體傳達出「日本茶」的印象,但消費者仍無從得知產品是否混用海外茶葉。

為此,日本產業團體並未止步於既有的標章制度,而是正積極推動進一步修法,主張只要涉及品牌名稱的加工商品,都必須全面揭露所有原料來源地。

韓國同樣有嚴格標準,除了要求加工食品比例最高的前三名主要原料(水與添加物除外),必須強制在包裝上並列標示其原始原產地,更要求只要產品名稱提及特定農水產品(如「章魚」麵、「花生」醬),不論該原料用量比例排在第幾名,皆必須強制加註原始原料國。

王正旭立委:修法應納入前三主要原料與品名連動標示

欲回應消費端最關心的產地標示,應修改《食安法》第 22 條,並詳列產地原料標示原則。以日前民進黨籍立委王正旭提出的修法版本為例,他主張經加工之食品,應一併標示扣除水及食品添加物後,依重量或含量多寡由高至低的前三名主要原料,以及品名提及之農畜水產品原料之原產地(國)。該版本可大幅提升食品標示透明度,充分保障消費者知情權。

王正旭在本 (7) 月 8 日質詢衛生福利部時,進一步列舉歐盟、日、韓、澳等國已成熟推行的產地與加工地雙軌標示作法,要求衛福部必須在三個月內啟動政策評估程序,邀請專家召開研商會議,討論針對加工食品標示主要原料原產地的可行性,為《食安法》修法提供進步的方向。

衛福部回應:願意研議,但重申「自主標示」與標章先行

衛生福利部長石崇良在回應質詢時,雖表示願意啟動相關研議,卻也特別說明,食品標示規定必須對國內產品與進口貨品一體適用,這涉及複雜的跨國貿易規範,因此必須盡量與國際標準對齊,以避免造成貿易障礙。

他並且表示,在目前的過渡階段,政府仍傾向採取「鼓勵自主標示」並搭配「在地標章」的方式,藉此凸顯台灣本土原料的價值,石崇良認為,這是目前更為立即且可行的作法。

借鏡國際:打破貿易障礙迷思,重塑食安防線

根據《上下游》調查,對加工食品的主要原料、特色原料及品名所強調原料建立更完整的來源揭露,已是多個國家的政策方向。從日韓、歐盟、加拿大等國際案例證明,這不僅沒有妨礙貿易,更是保護本土優質產業與消費自主的解方。

我們主張,此次修法至少應納入四項制度:

一、加工食品扣除水與食品添加物後,應標示含量前三高的主要原料原產地。
二、凡品名、圖像或文案特別強調的農畜水產品原料,不論占比高低,均應揭露來源。
三、明定混合來源、複合原料及來源變動時的標示方式。
四、建立文件查核、抽驗、更正、下架及處罰機制,不能只靠業者自行宣告。

我們疾呼:這場因危機而生的《食安法》修法,絕不應只是頭痛醫頭的技術性修補,應徹底終結現行法規流於形式的沉痾。

延伸閱讀:

【透明餐桌】6520 人連署送交食藥署,要求食品標示原料來源國,食藥署承諾研議

連鎖業者以國產鮮奶做飲料,農業部獎勵每公升 30 元,乳源自主揭露最高補助 10 萬元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受戴奧辛羊肉波及 嘉南羊乳將向冒名飼主提告求償

中央通訊社
02

南下玩3天2夜太累? 父母替19歲兒致歉  死者家屬哽咽

TVBS
03

遭鬼公公割喉…毀容亡!媳婦弟心碎控訴:帶走小孩引她步死路

三立新聞網
04

南投重大車禍!多車連環撞「3人當場死亡」

太報
05

巴紐片面關閉我駐處 外交部一招反制:停止採購現貨天然氣

Newtalk
06

獨家/億元寵愛全收回!愛爾麗常如山怒槓「最強小三」 強勢追討3豪宅...最新結果曝光

鏡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