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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女狠甩律師公會理事長巴掌!中院聲明遭律師痛批「睜眼說瞎話」

新頭殼

更新於 03月18日05:30 • 發布於 03月18日05:30 • Newtalk新聞 |張瀞文 綜合報導
台中林姓女子昨日在台中地院狠甩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一巴掌。 圖:民眾提供

Newtalk新聞

台中一名45歲林姓女子昨日於台中地院內,動手重搧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一記耳光,一旁法警不僅未以現行犯逮捕,還先安撫林女,引發眾多律師怒火,昨晚台中地院發出聲明,強調法警當下無法立即判斷吳理事長是否受傷,才未逮捕,遭吳中和痛批中院是睜眼說瞎話。

林女因與弟弟有財產糾紛遭提告,開庭時林女出言辱罵弟弟的2名律師,甚至在法院外以不明液體潑灑,更當庭恐嚇要殺掉律師。檢方依傷害、強制、恐嚇危安、公然侮辱、誹謗及法院組織法、妨害法庭秩序等6罪起訴,昨日開庭,台中律師公會號召10多位律師到場聲援。

林女在開庭前於台中地院走廊大鬧,持續質問現場人員身分,更朝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左臉狠甩1巴掌,嚇壞在場的律師和民眾,立刻向警方報案。吳中和更當場說要提告,但現場法警沒以現行犯將林女逮捕。

台中地院昨日深夜發出聲明,因當時法庭外走廊人潮眾多、法警首要任務為隔離雙方、避免衝突擴大。又因傷害罪屬告訴乃論之罪,且被攻擊的吳理事長已立即報警處理,法警當下無法立即判斷吳理事長是否受傷,故以維持法院秩序為先。

吳中和痛批台中地院「睜眼說瞎話」,認為中院以「不曉得我要不要提告跟受傷」解釋未用現行犯逮捕很離譜,「林女打我一巴掌,那一巴掌聲音之大,怎麼可能不受傷」,加上自己在當場已經明確表明要提告,這是不實在的。

吳中和強調,「傷害罪行為下去就已經構成犯罪,犯罪行為每一個人都可以要求用現行犯逮捕,至於我要不要告訴,是逮捕以後的刑事訴訟程序的發動偵查要件,跟現行犯一點關係都沒有,用這兩點當理由是針眼說瞎話,中院是用沒有法律常識的話來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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