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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傳真/永慶房屋誣指對手黑心 法院判賠千萬創紀錄

鏡週刊

更新於 03月20日21:29 • 發布於 03月20日21:28 • 鏡週刊 Mirror Media
房仲市場競爭激烈,永慶房屋遭法院認定「假澄清真抹黑」信義房屋,應賠千萬元。

國內房仲龍頭信義房屋不滿遭永慶房屋誣指黑心,並以購買網路關鍵字廣告、掛看板等方式抹黑,提告要求賠償回復名譽,台北地院認定永慶房屋「假澄清真抹黑」,針對網路上不實指控信義房屋的事件假藉澄清,卻以強化負面字眼,判決詳列永慶房屋透過多種管道反覆強化「黑心信義」印象的操作手法,認定相關行為已超出正常商業競爭界線,侵害信義房屋名譽與信用,且違反《公平交易法》,判決永慶房屋賠償信義房屋1千萬元,並在官網刊登「信義房屋勝訴啟事」7天。此案天價賠償金,創下法人侵害名譽權案最高紀錄。

房仲市場龍頭信義房屋與永慶房屋爆發司法訴訟多年,隨著官司一件一件宣判,永慶房屋累積輸的案件愈多,更因以「假澄清真抹黑」誣指信義房屋,最近遭台北地院判處破紀錄的天價賠償金。

永慶房屋抹黑信義房屋手法五花八門,曾在大台北地區設置上百面看板,以醒目字體呈現「黑心信義還我錢來」字樣(紅框處)。(翻攝好房網)

天價判賠 官網刊登七天

3月3日台北地院針對兩家公司之間的名譽侵權訴訟作出判決,認定永慶房屋透過廣告宣傳、網路貼文與影音等方式,反覆將「黑心信義」與信義房屋品牌連結,已構成侵害企業名譽與信用權,並違反公平競爭原則,因此判決永慶房屋須賠償信義房屋1千萬元。

永慶房屋抹黑對手的字體(藍框處)比澄清內容(紅框處)顯眼,遭認定是侵權。(翻攝好房網)

法院同時判決,永慶房屋必須在官方網站「永慶房仲網」首頁,刊登信義房屋勝訴啟事七天,以回復信義房屋名譽。由於企業名譽侵權案件過去的賠償金額普遍不高,本案判賠1千萬元,被法界視為企業名譽侵權案件中相當罕見的高額判決,讓這場延燒多年的房仲品牌侵害官司再掀話題,全案仍可上訴。

本案的起點可追溯至2021年,社群平台出現名為「黑心信義 還我錢來」的粉絲專頁。房仲從業人員房孝如當時成立該專頁,持續發布多篇貼文批評信義房屋的交易制度與經營方式,並以「黑心信義」作為主要訴求,引發市場與消費者關注。由於相關內容在網路上快速擴散,也讓信義房屋的品牌形象受到衝擊。

法官認證 假澄清真抹黑

事件延燒,該粉絲專頁也被檢視是否與房仲競爭對手存在關聯,面對外界疑問,永慶房屋發布聲明表示,該粉絲團與公司並無關係,並透過網路影片與社群貼文方式說明事件。然而信義房屋認為,永慶房屋雖然聲稱是在澄清,但相關宣傳內容卻反覆放大「黑心信義 還我錢來」字樣,實際效果反而強化負面印象,因此提起民事訴訟。

信義房屋指控永慶房屋及好房網TV不實抹黑。(翻攝好房網)

信義房屋在訴訟中主張,永慶房屋藉澄清之名進行商業操作,透過廣告宣傳、影音內容、社群貼文與戶外看板等方式,反覆呈現「黑心信義 還我錢來」字樣,使消費者在接觸相關訊息時,容易將「黑心」與信義房屋品牌連結,進而對信義房屋產生負面印象。信義房屋認為,這些行為已嚴重損害公司商譽與市場形象,因此向永慶房屋提告求償。

法院審理後指出,永慶房屋確實多次發布所謂澄清聲明,表示「『黑心信義 還我錢來』粉絲團與本集團無關」,但在相關廣告與宣傳畫面中,往往以巨大字體呈現「黑心信義 還我錢來」,而「粉絲團與本集團無關」等說明文字則以較小字體附帶說明。一般閱聽人瀏覽時,通常先注意到最醒目的文字,因此客觀上容易將「黑心信義」視為主要訊息。

法官認為,這種呈現方式並非單純澄清,而是利用澄清的形式反覆曝光負面字詞,進一步強化負面印象。判決指出,永慶房屋透過此種宣傳方式,使「黑心」與信義房屋品牌形成連結,客觀上已足以貶抑競爭對手形象,因此屬於影射他人的不當侵權行為。

好房網TV及永慶房屋遭控涉及多起以不實資訊攻擊信義房屋事件。(翻攝好房網)

法院同時檢視永慶房屋在影音平台的宣傳內容。永慶房屋曾在YouTube發布一支聲明影片,開頭即以放大字體呈現「黑心信義 還我錢來」,標題則為「永慶房產集團嚴正聲明『黑心信義 還我錢來』粉絲團與本集團無關之事件說明」,該影片累計觀看次數高達400萬次。

貼文標注 上百看板強化

法官認為,多數人觀看影片前,首先看到的是影片縮圖與標題,而「黑心信義」字樣在畫面中極為醒目,因此容易形成負面聯想,即使影片內容主張是澄清,但視覺呈現與傳播效果上,仍可能讓閱聽人對信義房屋產生負面印象。

信義房屋指控永慶房屋對內及對外都發動許多惡意資訊攻擊。(讀者提供)

此外,永慶房屋在臉書粉專發布相關貼文時,也用「#黑心信義」等標籤增加搜尋曝光度,法院認為,透過社群平台標籤與影音平台傳播,相關內容的擴散速度與觸及範圍極高,使負面訊息得以持續在網路被放大。

永慶房屋遭法官認定以購買關鍵字「信義房屋」廣告方式誤導消費者。(讀者提供)

法院也認定永慶房屋曾在大台北地區設置大量戶外看板,同樣以醒目字體呈現「黑心信義 還我錢來」字樣。判決指出,相關看板數量多達上百面,設置地點多位於交通要道或人潮密集處,大量民眾在日常通勤中都可能接觸相關訊息,進一步強化負面印象。

此外,永慶房屋也購買搜尋引擎關鍵字廣告,只要上網搜尋「信義房屋」,可能先出現標題為「永慶房屋警示黑心仲介手法」的廣告。法院指出,一般消費者在搜尋品牌名稱時,往往代表對該公司服務有興趣,但若搜尋結果首先出現貶抑該品牌的廣告,易使消費者誤以為該公司存在消費糾紛或不誠信經營,構成不公平競爭行為。

信義房屋資本額百億元,永慶房屋資本額三億元,雙方競爭激烈。

法院認為,永慶房屋透過網路影片、社群貼文、戶外看板與關鍵字廣告等多種媒介,反覆呈現相同的負面字詞,足以使消費者對信義房屋產生負面評價,進而影響委託房屋買賣的意願,已構成侵害企業名譽與信用權。

信義憤告 提1億求償金

對信義房屋提出1億元賠償請求,法院指出,企業名譽與信用在特定情況下確實具有經濟價值,但市占率變動通常受多種因素影響,如房市景氣、利率政策與國際局勢等,難以認定所有損失均與單一競爭對手行為直接相關。

台北地院判決永慶房屋賠償信義房屋千萬元,金額創新高。

法院最終綜合考量宣傳曝光程度、兩家公司資本額規模,以及信義房屋名譽權及信用權已嚴重受損、情節重大,永慶房屋事後已將相關看板與關鍵字廣告移除等,認定永慶房屋應賠償信義房屋商譽損失一千萬元。侵害名譽權案件過去的賠償金額普遍不高,原因在於名譽損害往往難以直接以金錢量化,多數案件僅能依情節酌定賠償金額。

此外,台北地院也判永慶房屋須在官網首頁刊登信義房屋勝訴啟事七天,以回復信義房屋名譽。該判決也被法界視為品牌商譽侵權糾紛的重要案例,一般侵害名譽案件賠償多在數十萬到數百萬元,本案判賠一千萬元,是目前法院對企業名譽侵權案的最高額判決。

永慶房屋:將提上訴

永慶房屋指出,此案源於信義房屋前副總經理房孝如離職後,在臉書社群成立粉絲團揭露內幕,但信義房屋高階經理人指該粉絲團與永慶有關。永慶房屋為捍衛商譽才澄清,目前是一審判決結果,尚非確定判決,將提出上訴維護自身權益。另呼籲信義房屋應勇於面對所涉爭議,且法官沒有怒批,也沒有說永慶是「假澄清真誹謗」,法官就是逐一判斷,認定永慶的廣告有的構成侵權,有的不構成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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