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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室防水沒做好慘了!3樓住戶成關鍵 但全棟要一起賠

中時新聞網

發布於 04月16日23:00 • 尹維源

一棟老舊公寓驚傳長期漏水糾紛,一樓屋主飽受天花板滲水、牆面壁癌之苦,經多年蒐證提告,法院最終認定,樓上住戶與公共管線皆有瑕疵,判決多名住戶須負連帶責任,不僅要修復漏水,還得賠償已逾22萬元損失,且未修復前每月持續給付補償金。

根據判決,男屋主阿昶(化名)主張,他所有的1樓住宅,自2022年開始出現嚴重滲漏水情形,導致房屋天花板剝落、牆面受潮發霉,甚至影響出租收益,租金被迫下修。他多次與樓上住戶協調未果,便提起訴訟,請求修復並賠償損失。

法院審理期間,委託專業鑑定機構進行兩次鑑定,結果顯示,漏水主因來自兩大關鍵:其一為3樓住戶阿岳(化名)家中浴室防水層破損與排水管老化;其二則為2樓至5樓住戶共用的公共排水幹管出現瑕疵。水流長期沿破損處滲入管道間,最終導致1樓房屋內部嚴重受損。

法官指出,依《民法》第191條規定,建築物若因設置或管理有缺失致他人受損,所有權人須負損害賠償責任;若數人共同造成損害,則依第185條構成共同侵權,應負連帶責任。本案中,3樓住戶阿岳對其室內設備管理不當,責任明確;而其他樓層住戶對於共用管線未善盡維護義務,同樣難辭其咎。

判決因此命3樓住戶阿岳須依鑑定報告所列方式,修繕其浴室防水層與排水設施;另外,包括2樓至5樓住戶在內,共同負責修復公共排水幹管及1樓受損結構,須將房屋恢復至不漏水狀態。

在金錢賠償部分,法院認定,阿昶因漏水導致租金每月短收5000元,至言詞辯論終結時累計達45個月,合計22萬5000元,判決由2到5樓住戶連帶給付,並自修復完成前,仍須每月持續支付5000元,另加計年息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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