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內鬼洩密案陳力銘判10年 東京威力須賠1億元、付台灣公庫5千萬元
〔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台積電離職工程師陳力銘,轉投東京威力公司後,涉勾結台積電工程師吳秉駿、戈一平,洩漏台積電2奈米機密,高檢署去年8月依違反國安法起訴3人,經持續追查發現,另一名工程師陳韋傑亦涉案,拍攝14埃米製程機密資訊傳給陳力銘,且東京威力高階主管盧怡尹曾於本案曝光後,刪除陳力銘翻拍台積電的營業秘密圖檔涉滅證,東京威力亦有未善盡監督、防止之責,均予追加起訴,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今(27)日依違反國安法及營業秘密法,判處陳力銘10年徒刑,可上訴。同案被告部分:吳秉駿違反國安法及營業秘密法判刑3年、戈一平犯國安法判刑2年,兩人因認罪獲台積電原諒等原因,獲得輕判;陳韋傑犯國安法,因否認犯行未獲台積電原諒,判刑6年、盧怡尹判刑10月,緩刑3年,並向公庫支付100萬元,並接受法治教育6場次;東京威力犯國安法及營業秘密法,承認犯罪,與台積電公司和解,除同意支付相當金額外,另有積極檢討並建立防止措施具體作為,判處罰金1.5億元,緩刑3年,條件是向台積電支付1億元並支付公庫5000萬元。
檢調查出,東京威力是台積電其他製程蝕刻機供應商,為了切入2奈米製程,以測試方式尋求蝕刻機站點供應資格,未料2024年底最終測試沒過關而「掉單」;從台積電跳槽至東京威力行銷及產品經理的陳力銘,從2023年八月起至去年5月,找上過往同事吳秉駿、戈一平幫忙,約對方在台積電外部會議室、餐廳及吳、戈住處見面,並說服兩人打開公司配發的筆電登入系統,讓他持手機翻拍製程或實驗結果等機密。
據了解,陳之所以「走偏鋒」,起初可能是害怕「掉單」,改善機台表現良率、希望通過測試等原因,2024年「掉單」後,可能是為了爭取最先進製程供應機會,其中,吳共讓陳拍資料3次、戈1次,陳事後將部分機密輸入工作日誌回報東京威力。
檢方對陳求刑14年、吳9年、戈4年,去年12月追加起訴東京威力並建請法院科處1.2億元罰金。
檢調另發現,陳韋傑曾直接拍攝、重製資料傳給陳力銘,總共約12張資料,陳力銘上傳至公司的雲端硬碟中,盧怡尹於案發後刪除資料,檢方今年1月間追加起訴2人,並對陳力銘再求刑7年、陳韋傑求刑8年8月、盧怡尹求刑1年,並再對東京威力求處罰金2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