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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業者合謀違法幫客戶雙親葬在私人墓園 北市殯葬管理處技工被訴

太報

發布於 2023年11月02日03:32 • 呂志明
台北市殯葬管理處墓政管理墓地管理員陳健郎。資料照。讀者提供

台北市殯葬管理處墓政管理墓地管理員陳健郎,在外開設禮儀公司,與造墓業者邱垂港合謀,違法將客戶雙親合葬在私人墓園,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2人共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依法提起公訴。

依照《殯葬管理條例》第70條規定「理葬屍體,應於公墓內為之;骨灰或起掘之骨駭,應存放於骨(骸)存放設施」,同法83條規定,「墓主違反第70條規定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屈時仍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

造墓業者邱垂港。資料照。讀者提供

1位台北市民,他的父親於1979年間過世,土葬在台北市信義區的私人「龍崗墓園」,當時預先建造成雙墓地,2018年間,市民的母親過世,他想要將母親與父親合葬,因此找到龍崗墓園的管理員及造墓業者邱垂港,由邱介紹陳健郎與市民認識,並確定由陳健郎所開設的禮儀公司負責殯葬禮儀事宜,邱垂港負責下葬後的週邊墓地維護。

由於依照規定「理葬屍體,應於公墓內為之」,陳健郎身為北市殯葬管理處的管理員,不能在私人墓園進行土葬,卻知法犯法,並對違法埋葬屍體的行為不予查報,使得墓主免受至少3萬元的裁罰,而陳、邱2人違法合葬修墓,各取得7800元、2萬元不法利益。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陳健郎、邱垂港2人共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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