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尷尬的五十歲

住展

更新於 08月20日09:05 • 發布於 09月23日03:00 • 住展雜誌 MyHousing

文/住展雜誌/主筆室

8月1日,青安3.0正式上路。新制要求申貸人未滿50歲,另設所得、房屋總價、自住及一生限貸一次等條件;新婚與育兒家庭提高貸款額度,申貸年齡加核貸年限則不得超過80年。

行政院說,青安3.0要「回歸青年」,又因國人晚婚、購屋時間延後,將40至49歲納入。

然而,《青年基本法》把青年原則上定為18歲至35歲;其他政策雖可依實際需要另訂範圍,行政院列舉的現行方案大致也在15歲至45歲之間。青安資格延伸至49歲,並不違法,卻已大幅超出通常青年政策的年齡範圍。

四十多歲納入

理由不只「青年」

政府說明40至49歲納入理由時,談的不是青年定義,而是晚婚、延後購屋與首購需求。這項考量有現實基礎,但也透露出,青安真正要處理的,不只青年身分,還有無房者較晚買第一間房的困境。

一名49歲與一名51歲的申請人,如果同樣無房、同為首購,所得、資產及還款能力也相近,為何前者可以取得優惠,後者不能?

任何年齡門檻都會出現邊界個案。政府當然可以優先協助青年,但為何畫在50歲,以及這條線究竟要解決什麼問題,仍須說清楚。

一項青安 三種任務

青安目前至少有3項任務:協助青年自住首購、幫助無房家庭購屋安居,以及支持婚育家庭。3項任務都合理,判斷標準卻不同。

青安如果主要是青年首購政策,就應說明為何採取比《青年基本法》更寬的年齡範圍,並以新增青年首購戶數檢驗成效。若要兼顧無房家庭,則所得、資產、房價與自住事實,都比生日更能反映需求。至於婚育支持,新制已針對新婚與育兒家庭提高額度,政策對象與工具都相對明確。

現在的做法,是先用未滿50歲畫出一個大範圍,再對婚育家庭提高額度。規則看似清楚,但青年首購、無房安居與婚育支持三者的主次,卻仍不清楚。

五十歲是政策線

不是金融線

青安3.0另規定,申貸年齡加核貸年限不得超過80年。49歲申貸,最長只能貸31年;年齡愈高,期限愈短,銀行也仍須審查所得、信用與償債能力。

這表示50歲上限是一條優惠資格線,不是銀行無法承作50歲以上房貸的技術界線。政府應先公布過去各年齡層的申貸、核貸及補貼分布,說明50歲門檻的訂定依據;新制上路後,也應持續揭露受益結構與補貼支出的變化,檢驗青年首購及婚育家庭究竟獲得多少實際幫助。

一項3年期政策,未來不能只用核貸戶數證明成功。因為便宜貸款申請踴躍,本來就是可以預期的結果。

高齡社會

年齡更要用得精準

台灣已進入超高齡社會。今年施行的《壯世代政策與產業發展促進法》,也把55歲以上、仍有工作能力與意願者,視為可以繼續就業、參與產業並使用金融服務的人口。

《壯促法》與青安目的不同,並不互相矛盾。但兩者放在一起看,至少提醒政府:年齡可以用來界定政策對象,卻不足以說明一個人的首購需求、資產狀況與還款能力。

本刊不反對政府優先協助青年,也不是主張50歲以上一律納入青安。問題在於,青安同時肩負青年首購、無房安居與婚育支持,3項政策目的不同,各項資格所要處理的問題,以及政策成效如何衡量,都應分別說明。

晚婚、延後購屋與延後退休都已是現實。政府可以用年齡畫線,但仍須說明,50歲門檻與青年首購的政策目的有何關係,又將如何改變受益對象與補貼效果。

賞屋示意圖。

青安3.0要回歸青年,可以。但它到底是一項青年政策、首購政策,還是婚育政策,三者誰優先、各自要達成什麼成果,不能始終含糊。50歲這條線既已畫下,政府就該拿出數據,說明它要解決什麼問題,最後又解決了多少。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理財相關文章

01

2奈米新廠重大工安釀4死 台積電高層震怒:全台新廠鋼構工程皆停工

太報
02

尖點抽籤「一張賺10萬」?股價從20元狂飆近500元,30年鑽針老廠大翻身!

數位時代
03

豪宅始祖「致和園」閒置22年無人住 最快第4季拆除重建

自由電子報
04

生技股王專訪3/國發基金押對寶大賺 知名女藝人因藥華藥晉升股神

鏡週刊
05

SpaceX、特斯拉正式評估合併 馬斯克證實了

NOWNEWS今日新聞
06

台積電回升至2435元 鍾國忠喊「閉眼買」曝最佳進場價位

鏡週刊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