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被撞飛遭二度輾壓 後車駕駛「無過失肇逃」遭起訴
17 觀看次數新北淡水淡金路一段,車流量相當大。今年3月,一名鄭姓騎士和剛開出加油站的大貨車發生碰撞,騎士被撞飛到中間車道,又被後續行經的轎車2次輾壓,最後傷重不治。後車邱姓駕駛下車查看後,離開現場,被認為是肇逃。現在,檢方不只依過失致死罪起訴第一時間撞上的大貨車汪姓駕駛,也以無過失肇事致人於死逃逸罪,起訴了後車造成二次輾壓而離開現場的邱姓駕駛。
機車、汽車一台接一台,登輝大道是淡水地區,往返台北市區的要道,也是北海岸核心幹道,不論是尖峰還是離峰車流量都不小,也因此事故頻傳。坐墊被撞飛,大燈掉落車殼破損,機車變成廢鐵,而騎士則是傷重不治。
事發就在新北市淡水區,淡金路這個加油站,3月26日早上6點多,鄭姓騎士沿淡金路直行,和開出加油站的汪姓大貨車駕駛,發生碰撞,騎士被撞飛到中間車道,後方車輛閃避不及又輾了過去,騎士遭二度輾壓身亡,而邱姓駕駛只是下車看了幾眼隨即離開,被認定是肇事逃逸。
記者羅立安說:「實際回到現場,可以看到加油站出口設立了告示牌,表示加油站車輛,要特別注意左側來車,而且地上,也有一個大大的停字,沒想到還是,發生意外。」大貨車駕駛,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而檢方指出,邱姓轎車駕駛有向左閃,足以認定有察覺事故發生,最後依無過失肇事致人於死而逃逸起訴。不過攤開刑度來看,過失致死最重判處5年徒刑,肇事逃逸最重則可判處7年徒刑,而且肇逃只要有人死亡或重傷,最低就是1年有期徒刑,屬於法定刑度極重的罪。
律師黃柏榮說:「肇事逃逸的立法目的主要在於保護受傷的人,不要因為肇事而沒人救助而導致死亡,所以不論有無過失,都需要協助幫忙,不可以離開現場,但注意說,如果說是沒有過失的部分,在法律上是可以減輕或免除其刑。」雖然經過鑑定,邱姓轎車駕駛沒有過失,但舉凡任何車禍現場,切勿自認沒事沒肇責,就逕行離開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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