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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去年租補2.8%溢領要求繳回惹議 內政部:可協議分期返還

工商時報

發布於 01月16日05:54 • 林于蘅

有關民眾反映近期陸續收到縣市政府要求繳回溢領之租金補貼公文。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表示,溢領原因主要以申請人資格及租屋情況異動為最大宗,包括取得自有住宅、租約提前終止、自願放棄補貼、申請人死亡、家庭成員持有自有住宅等因素。民眾如有申請資格或租屋情況有所改變,可主動通知所在縣市及檢附相關文件降低溢領及補繳風險,亦可循協議機制,以分期付款方式繳還。

國土署表示,租金補貼查核機制有串接戶政、地政及財稅等系統,如申請資格或租屋情況有所改變,民眾可主動通知所在縣市及檢附相關文件,以降低溢領及補繳風險,影響自身權益。如民眾需要協議分期或延長返還期限,可循協議機制,以分期付款方式繳還。

內政部統計,2025年6都溢領件數依序為新北市5,043件、桃園市4,826件、高雄市3,375件、台北市3,124件、台南市2,409、台中市2,319件,溢領數占整體核定案件比例約2.8%。

國土署說明,租金補貼租補資格認定包含所租賃住宅是否屬合法住宅, 除2022年至2024年中央主政外,自2025年起回歸地方負責受理申請及溢領審查確認。以去年六都為例,核定案件為74萬件、溢領件數2.1萬件,占比約2.8%;未來國土署將持續請地方政府核實相關資料,確保補貼作業正確無誤,避免後續爭端。

國土署指出,租金補貼政策推動以來累計核定約197.3萬件,其中僅2.5萬件尚未返還溢領款,佔整體核定案件比例1.3%。經分析溢領原因,主要以申請人資格及租屋情況異動為最大宗,包括取得自有住宅、租約提前終止、自願放棄補貼、申請人死亡、家庭成員持有自有住宅等因素。

國土署表示,民眾申請租金補貼時,申請書已提醒申請人應切結知悉租金補貼作業規定,且具備隨時查核機制。凡是發現申請人資格有異,會陸續依規定通知並依法追回溢領款項。同時再次提醒民眾,領取租金補貼期間如有資格異動情形,應主動通報,以避免日後產生溢領及補繳負擔。另政府也會強化勾稽查核機制、跨部會資料比對及運用大數據分析等措施,持續精進租金補貼審查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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