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啓楷護林宸佑 黃帝穎:檢蒐證嚴謹才能在法院連過兩關
〔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中天新聞台綽號「馬德」的記者兼主播林宸佑,因涉嫌利用國軍提供軍事情報給中國,而被橋頭地檢署依違反國安法、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向橋頭地院聲押禁見獲准;民眾黨立委張啓楷卻說「用國安法辦台灣民眾,會不會重蹈以前白色恐怖的夢魘?」對此,律師黃帝穎說,檢方偵辦新聞主播通常列為矚目案件,檢察官必然嚴謹偵辦及蒐證,才可能說服法院連過兩關,核發搜索票及將被告收押禁見。
黃帝穎說,主播若對現役軍人發展組織涉犯國安法是7年以上重罪,現役軍人若拿錢背叛職務或國家忠誠義務,更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最重無期徒刑。
黃帝穎指出,司法實務上,檢方偵辦新聞主播通常列為矚目案件,檢察官必然嚴謹偵辦及蒐證,依據「刑事訴訟法」強制處分程序,才可能說服法院連過兩關。
黃帝穎指出,第一關為「法院裁准搜索」,檢察官蒐證說服法院有搜索必要,法院才會核發搜索票,檢調也才能兵分多路搜索新聞主播及現役軍人處所;第二關為「法院裁定收押禁見」,檢察官嚴謹偵辦,才能以證據說服法院認定新聞主播及現役軍人等6人罪嫌重大且有羈押原因及必要性。
黃帝穎表示,法院開羈押庭審酌檢方聲押事由及偵查卷證資料後,檢方蒐證嚴謹具說服力,法院才會裁定被告6人全部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