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送粽3大禁忌!做錯恐衰整年
端午節將至,不少民眾習慣包粽子、送粽子,作為親友問候之禮。然而,台中市名門命理教育協會創會理事長楊登嵙教授提醒,端午節吃粽雖是應景傳統,但其中蘊藏諸多民俗禁忌,一旦不慎觸犯,恐引發誤會甚至招致厄運。
楊登嵙指出,粽子「整串」不可直接贈送,因為民間習俗中,將上吊自殺俗稱為「吊肉粽」,因此整串肉粽被視為「送煞」,帶有不吉之意。若欲贈送粽子,務必先將線剪開,改為「散粽」。倘若收到整串粽子,則應立刻將繩線剪斷,或象徵性付出1元作為「買賣」交易,以避開厄運。
此外,家中若於一年內有喪事,在端午節期間亦不宜慶祝或自製節慶食品,包含粽子、甜糕、發糕等。楊登嵙說,喪家可接受他人致贈的粽子,但不應主動包粽或購買。
對象不對也有忌諱。楊登嵙提醒,端午節又被稱為「惡月惡日」,在住家門口掛菖蒲和艾草,為驅邪避煞的重要時節,因此不宜將粽子送給病重或臨終之人,恐有不吉象徵。此外,對於剛離婚、分手或剛失業的人,贈送粽子也可能被誤解為諷刺或冷嘲熱諷,應格外謹慎。
楊登嵙呼籲,民眾在節慶中贈粽傳情時,也別忘了顧及習俗與對方處境,才能避免好意變誤會,讓端午佳節平安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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