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榮發遺產爭議再起!基金會求償10億 11月30日宣判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2016年過世後,遺產分配爭議延燒至今。張榮發基金會主張,張榮發生前曾多次公開表示身後財產將捐給基金會做公益,因此向4名遺囑執行人提告,請求給付10億元。台北地方法院今(22)日開庭,基金會追加張國煒等7名繼承人為被告,全案辯論終結,訂於11月30日上午11時宣判。
基金會指出,張榮發曾於2011、2012年間透過記者會、出版自傳及錄影等方式,多次表達將身後財產捐給基金會的意願,並表示子女有股票即可維持生活,未來應靠自己打拚。基金會認為,遺產應用於公益、幫助弱勢家庭,而非讓子女獲得更多財產,強調應「雪中送炭,而非錦上添花」。
庭訊中,基金會主張張榮發遺囑無效,因此追加張國華、張國明、張國政、鄭明宜、鄭明維、李玉美及張國煒等7名繼承人為被告。不過,4名遺囑執行人的律師反對,認為遺囑效力已於2024年經法院判決確定,且張榮發相關言論不構成贈與契約,即使曾表達捐贈意願,後續遺囑未提及此事,也應視為撤回。此外,基金會經費原本就由長榮關係企業盈餘捐贈。
張榮發於2014年立下密封遺囑,指定全部財產由二房獨子張國煒單獨繼承,但遺產至今仍未完成分配。據了解,張榮發國內遺產約161.5億元,已匯入4名遺囑執行人的聯名帳戶;海外遺產約800億元,主要包括巴拿馬長榮國際公司及香港長榮海運公司的股票股利,目前尚未匯入聯名帳戶。
本案爭議焦點在於張榮發生前是否與基金會成立贈與契約,以及基金會能否依法請求給付10億元。全案已辯論終結,法院預計11月30日上午11時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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