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果醬拿跟騷案開玩笑!「我喜歡你不要告我」挨轟 主唱認錯道歉
記者張筱涵/綜合報導
台灣樂團芒果醬主唱佐治在舞台上演唱歌曲〈我喜歡你〉時,突將歌詞改成「我喜歡你,不要告我」,疑似拿先前一名男子因在公車站對陌生女子說「我喜歡你」而遭裁罰的事件開玩笑,然而,該事件其實涉及女子遭陌生男子騷擾、感到恐懼的經歷,並非單純一句告白就被開罰。對此,佐治2日中午透過芒果醬官方帳號公開道歉,坦承自己開了「非常不適合且沒有同理心的玩笑」。
事件起因於日前一段芒果醬的現場演出影片。當時佐治演唱〈我喜歡你〉,卻把部分歌詞改成「我喜歡你,不要告我」,引起現場及社群平台關注。拍攝影片的網友更在每次唱到「我喜歡你」時,加上「-20000」的字幕,最後還標示「TOTAL:-260000」,以累計罰款的方式呈現影片內容。
這段表演被認為是在影射日前引發討論的「說我喜歡你遭罰2萬元」事件。不過,根據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115年度簡字第15號判決書所描述的案情,事情並非單純因一句「我喜歡你」而起。
判決書指出,一名女子當時在台中市豐原區中正路的公車站牌前等車,遭附近廖姓男子不斷注視,隨後對方走近,低聲對她說出「我喜歡你」等話語,讓女子感到害怕與不舒服。除此之外,廖男還繞到女子右前方的電箱後方,以腳踢石頭等方式引起注意,相關行為也讓女子感到不安。
然而,當這起事件被簡化成「說我喜歡你就要罰2萬元」,甚至成為舞台上的搞笑歌詞後,部分網友認為已經忽略當事人真正經歷的恐懼與壓力。
影片在Threads被上傳後,留言區出現批評聲浪,有網友直言:「所以芒果醬的粉絲是可以接受別人被跟騷的痛苦,被去脈絡後當作舞台上的玩笑嗎?」也有人表示:「其實被告那個重點是尾隨吧」,認為不該只聚焦在男子說出的那句話。
另外一名網友轉發影片時則寫道:「雖然很愛芒果醬但是這新聞背後是蠻可怕的跟騷案件,而不只是什麼一句『我喜歡你』被罰兩萬」,指出原始事件的嚴重性不應被忽略。
面對爭議,芒果醬官方帳號2日中午現身回應,主唱佐治親自留言:「原po你好,大家好,我是芒果醬的主唱佐治。」佐治接著坦承:「對不起,我在台上開了一個非常不適合且沒有同理心的玩笑,這件事,也完全不適合拿來開玩笑。是我沒有顧慮到受害者、有類似經驗者的心情,我在這裡鄭重的跟大家說一聲抱歉,對不起。」
他也表示,未來會更注意新聞事件背後的完整脈絡,以及不同人的立場與感受,並反省自己在台上的發言,「以後我也會更加注意新聞背後的事件、脈絡,以及大家的立場與心情。未來也會多多注意我在台上的發言,凡事都想得再仔細一點。」
最後,佐治再次向受到傷害的人致歉,強調:「再次向被傷害到的朋友致上歉意,對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