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提「兩不要」防詐 留意含連結釣魚簡訊
因詐騙手法日新月異,金管會19日提出「兩不要」,一是提醒民眾不要隨意點進簡訊中的連結輸入帳密或個資,也呼籲各銀行盡量不要發送含有連結的簡訊;二為帳戶不要提供給他人使用,也不要收集他人帳戶使用,最重可關5年、重罰3000萬元。
金管會提醒民眾,勿輕易相信來歷不明的社群網站、通訊軟體訊息、電子郵件及簡訊,金融機構不會發送簡訊,請客戶點選簡訊上的連結,並輸入帳號、密碼、簡訊認證碼等資訊,請民眾除於往來金融機構的官方網站、網路銀行或行動銀行APP外,切勿在其他網站輸入敏感的個人資訊。
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表示,由於1、2年前曾發生過有詐騙集團假冒銀行網頁,發送釣魚簡訊,誘導民眾誤以為是真的銀行簡訊,點入連結輸入個資帳密,導致個資外流,因此已要求銀行發送簡訊中盡量不要有連結,但考量到金融機構可能有廣宣的需求,因此要求銀行如果簡訊中要提供連結,連結只能導入到官網,不能直接導入到官網或網銀的交易畫面,「如果有看到金融機構發送簡訊含有連結,連結畫面只要是直接導入到交易頁面,要求客戶輸入個資、帳號、密碼、簡訊認證碼等,就是不對,有可能是假的。」
但目前還是有部分銀行會發送含有連結的簡訊,或是連結中是導入到官網的交易輸入帳密畫面。童政彰指出,會去督導各銀行做發送簡訊上的修正,已在銀行公會自律規範中訂定,要求銀行發送簡訊,盡量不要發送到有含連結的,或是連結到輸入交易資訊的簡訊。
另外,金管會表示,洗錢防制法已於6月14日修正公布,增訂第15條之1及第15條之2規定,若是無正當理由收集他人的銀行帳戶,或是將自己或他人的銀行帳戶交付、提供給他人使用,均可能遭警察機關裁處告誡,或涉及刑事相關責任。提醒民眾要妥善保管自己的存摺、印鑑及密碼等,不要隨意將銀行帳戶交付他人使用,以確保自身權益。
童政彰表示,不管是買帳戶,或是提供帳戶給他人使用,都涉及刑事責任,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3000萬元以下罰金,帳戶若是給他人使用,一開始會收到警察機關告誡,但若涉及期約或收受對價、交付或提供的帳戶超過3個以上、被警察機關告誡後5年之內再犯,三項符合其中一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