瞄準建商?! 總統:盼合作取得房子供青年使用
政府積極推動居住正義政策,目前將目標轉向與建商合作,以解決社會住宅需求問題。總統賴清德在都更論壇上表示,希望未來能與全國正在興建的私人住宅合作,取得住宅提供給民眾或青年使用。同時,內政部也計劃鼓勵建商和投資客釋出全台近9萬戶空屋,交由包租代管業者管理。這些政策看起來為了達成社會住宅「8年50萬戶」的目標,但專家們對此提出了不同看法,認為實施過程中可能面臨許多挑戰。
總統賴清德出席都更論壇時提出新構想,希望與各縣市政府合作,設法取得全國目前在興建的私人住宅,提供給民眾或青年使用。這項政策被視為實現賴清德選前承諾的一部分,當時他曾表示要再興建13萬戶社會住宅,並新增17萬戶包租代管住宅。
房產專家何世昌表示,政府與建商合作的模式在歐美國家已行之多年。這種合作通常由政府提供建築融資利率優惠、租稅減免,甚至是額外的容積獎勵給建商。但何世昌也指出這種模式的缺點,包括招租與管理成本非常高,程序較為繁瑣。
除了管理成本的問題,建商與社會住宅在取得土地方面也有根本差異。建商需要購買土地建房,而社會住宅的土地則是政府自有。以六都房價來看,房價多從千萬元起跳,若政府選擇買斷建商的房屋,其成本效益值得商榷;若選擇租用,則可能面臨建商不願配合的情況。
買房投資達人羅右宸從建商角度分析認為,建商買土地和蓋房子的成本利率多在2%至3%以上,若只能以2%的租金收益出租給政府,對建商而言是虧損的。他建議政府應該補貼一般市中心中古屋的散戶房東,而非與大型建商合作。
值得注意的是,內政部次長近期透露,台灣有近9萬戶尚未售出的「空餘屋」,政府計劃與財政部、金管會合作,透過財稅手段鼓勵建商和投資客將這些空屋釋出給包租代管業者。這顯示政府正從多方面著手,試圖實現居住正義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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