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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公車「左轉」撞死斑馬線行人 家屬悲控司機撞到人不停「2次輾壓」

太報

發布於 2025年10月16日10:10 • 陳怡穎
桃園中壢7日下午發生統聯客運撞死行人事故。讀者提供

桃園市中壢區本月7日下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66歲的陳姓男子步行通過榮民南路與晉元路口行人穿越道時,遭58歲晏姓司機駕駛的統聯客運左轉撞擊,陳男當場被捲入車底並遭前後車輪輾過,送醫搶救後仍不治。家屬控訴,公車司機撞到人後並未立即停車,而是「往前輾才停」。

警方調查,事故發生於7日下午4時許,當時晏姓司機駕駛統聯客運沿晉元路左轉進入榮民南路往仁慈路方向時,與正在穿越馬路的陳男發生碰撞,陳男送醫仍不治身亡。晏男酒測值為零,被依過失致死罪嫌依法偵辦,詳細肇事原因尚待釐清。

陳男告別式今(10/16)舉行,家屬悲慟說,陳男當時只是外出購買生活用品,返家途中卻命喪馬路,其子控訴晏男駕駛的統聯客運撞上父親當下,沒有馬上停車,反而還往前輾壓,造成父親傷重不治。

家屬表示,統聯公司事後確有第一時間派員致歉,並支付喪葬費與慰問金,也於今日告別式現場出席致意;雖有心處理,但他們仍希望司機能誠實面對過失,且人行道太短、轉彎視線不佳,變成死亡路口。

根據《聯合新聞網》,事發當時晏姓司機除未停讓行人,且在左轉方向正對夕陽,陽光強烈導致視線受阻,加上他配戴墨鏡,從亮處進入陰影區時未察覺前方有行人,才發生悲劇;撞上人後又沒馬上剎車,導致死者不治。

警方強調,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規定,汽車駕駛人行近行人穿越道不禮讓行,進而造成行人傷亡,處新臺幣7,2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另外,致人受傷者,吊扣駕駛執照1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更將面臨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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