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中幫陳幸妤治療」趙建銘恐觸法?衛福部:進一步調查
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12日在「趙建銘兆福脊椎骨科診所」的Google評論區留言,直指趙建銘醫術不佳,自己的「肌腱斷裂被當五十肩治療」,由於留言表示趙建銘在家中為她施打玻尿酸、類固醇針劑,因此引發違法爭議。《中天新聞網》記者對此詢問衛福部,衛福部表示須遵守《醫師法》規定,但實際是否違法須由台南市衛生局進一步調查。
陳幸妤在「趙建銘兆福脊椎骨科診所」的Google評論區留言,自稱「前妻」並證實與丈夫趙建銘離婚。陳幸妤指控趙建銘對「前妻跟小孩無情無義」,且與診所護理人員有感情糾紛,更指控趙建銘「對前妻對親生兒子都診斷潦草,敷衍了事」,包括二兒子打球受傷後僅建議施打PRP,遲未好轉才經MRI發現骨折;小兒子手腕疼痛多年也未找出病因。
陳幸妤更稱,自己肩膀肌腱斷裂,「5年來都是拿玻尿酸類固醇到我家裡當五十肩打,不讓我去診所醫院拍片子、打PRP」,直到轉往其他骨科施打PRP後,症狀才改善五成以上,因此質疑趙建銘的醫療處置及醫德。
由於留言指出趙建銘在家中施打玻尿酸、類固醇,因此引發違法質疑。根據《醫師法》第56條與《醫師法》規定,醫療行為必須在合法登記的醫療機構內進行。在家中注射屬於在非醫療機構執行醫療業務,可依法進行行政裁罰,若發生醫療糾紛或併發症,更可能面臨刑事與民事責任。
《中天新聞網》記者對此詢問衛福部,衛福部回覆,「有關醫師於自家為家人施打玻尿酸、類固醇疑義一節,醫師執行醫療業務須遵守醫師法之規定,例如有無製作病歷、載明處方等,實際情形是否違法,則須臺南市政府衛生局進一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