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館長遭控「逼員工X老婆」!前特助性騷申訴不成立 新北勞工局曝原因

鏡報

更新於 03月10日07:25 • 發布於 03月10日07:21 • 鏡報 魏君程
館長遭爆料,要求員工小瑋跟館長老婆發生性關係。圖/鏡新聞

網紅館長陳之漢遭前員工「小瑋」爆料,控訴被館長要求去跟館長老婆發生關係,涉及職場性騷擾。對此,新北市勞工局表示,由於小瑋當時在公司身分為「負責人」,並非受雇勞工,因此不符合《性別平等工作法》適用條件,認定不構成職場性騷擾,申訴不成立。

去年館長陳之漢遭到昔日戰友李慶元、特助小瑋、總監吳明鑒爆料,館長曾要求小瑋拍下體照給館長夫妻助興,還要求小瑋跟館嫂發生性行為,導致小瑋飽受精神壓力。

對此,館長第一時間澄清,透露當時跟老婆沒有性生活,也沒有逼迫小瑋,他強調「沒有叫小瑋X我老婆,那時是在跟我老婆開玩笑的情趣」。同時也反控遭到小瑋情勒、恐嚇多年,3名爆料者拿走公司幾千萬,怒嗆「現在離開公司,直接開除掉,大家來打官司法院見」。

事實上,這起事件涉及職場性騷擾,新北市勞工局透露,去年12月3日小瑋提出申訴,案件隨後進入審議程序,不過12月26日召開審議會議時,發現小瑋當時在公司登記身分為「負責人」,並非一般受雇勞工,因此不符合《性別平等工作法》適用對象的要件,基於這個理由,認定本案不構成職場性騷申訴案件,裁定申訴不成立。

新北市勞工局表示,《性別平等工作法》規範對象是雇主、受雇者的職場關係,如果當事人不屬於受雇勞工,就難以適用該法。本案並非針對事實做出判斷,而是基於身分資格未符合法律適用範圍,最終做出申訴不成立的決定。不過,有律師表示,若當事人認為相關言行涉及性騷擾,還是可以透過其他法律途徑,向地檢署、警察機關提出告訴。

★《鏡報》關心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2362-240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加入《鏡報》官方帳號,精彩新聞不漏接

更多鏡報報導

已婚組長遭爆婚外情!他「辦公室聽調情」傻眼 台中大雅分局:尚查無事證
彰化杜告犬受虐失蹤1個月!民眾集資「懸賞30萬」:死要見屍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驚悚巨響!2歲女童趁家長不注意「墜8樓」 撞遮雨棚後落地

TVBS
02

停車場失控把爸媽弟打到送醫 15歲少年被警帶回將送少年法庭

鏡新聞
03

新北便當店疑食物中毒17人腹瀉 衛生局勒令停業

中央通訊社
04

網購要求驗證帳戶是詐騙!女翻拍「台灣Pay付款碼」 300萬飛了

自由電子報
05

春捲中毒案…增至140人!「驗出1菌陽性」市府重罰144萬

三立新聞網
06

母剛走兒孫秒衝銀行領200萬「補償看護費」下場慘了 法官:196萬全沒收

鏡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