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績效獎金怎麼辦? 她竟「自己動手做」慘挨告詐欺
張姓女子為求績效獎金,多次以電腦偽造合約,或更改合約簽約金額、匯款帳戶等,更藉機侵占公司款項,不法獲利23萬餘元,被公司清查發現提告,新北地檢署依詐欺、偽造文書、業務侵占等罪起訴。
檢警調查,張女2018年起在某公司擔任行銷業務,每成交一筆合約,就可以獲得成交總金額10%的業務績效獎金。張女為求績效獎金,竟多次以電腦偽造、更改合約,甚至更藉著更改合約上的匯款金額、帳戶等,侵占公司應收款項,不法獲利23萬餘元,直到隔年公司發現遲遲未收到被張女侵占的款項後清查,才發現張女不法行為,向她提告求償。
張女僅坦承部分犯罪,但檢方依據合約公司證稱「從未簽過這份合約」等證據,認定張女犯罪嫌疑重大,依詐欺、偽造文書、業務侵占等10罪起訴,並請法院依法沒收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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