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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補申請遭退件?縣府教「3步驟」查清 違建與未登記建物最易出局

住展

更新於 05月08日08:49 • 發布於 05月08日08:48 • 住展雜誌 MyHousing

文/謝曉菁

行政院推動「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為許多租屋族減輕負擔。不過,不少申請案件最後卻因房屋條件不符而遭駁回,苗栗縣政府指出,其中最常見的問題,就是違章建築或建物用途不符合規定,導致無法通過審核。對此,縣府提醒,租屋簽約前務必落實「必看、必問、必查」,保障自身權益。

苗栗縣府工商發展處指出,租屋族在簽訂租賃契約前,有三個重點需要特別留意。第一,確認建物登記用途,可請房東提供「第二類建物謄本」,確認用途欄位是否為「住宅」、「公寓」、「套房」、「農舍」或「宿舍」等合法用途。

其次,應避免承租非法頂樓加蓋或自行隔間空間,這類增建多未取得建物所有權狀,也不符合租金補貼資格。第三,可透過「地籍圖資網路便民服務系統」查詢門牌資料,若查詢結果顯示有「建號」,代表為已登記建物;若未顯示建號,則可能屬未登記建物,需特別留意。

縣府提醒,租屋簽約前務必落實「必看、必問、必查」,保障自身權益。

《房市讀懂了》Ep.11/看到捷運蓋好才進場?專家示警:恐買在「出場價」

工商發展處處長詹彩蘋表示,承租合法建物不僅是申請中央租金補貼的必要條件,也直接關係到居住安全與權益保障。她說明,合法建物需經建築許可及保存登記程序,代表其結構安全與用途已經政府審查,相對更能降低倒塌、火災等風險,因此選擇合法建物,也是落實居住安全與風險控管的重要一環。

最後,詹彩蘋呼籲,今年度租屋補助申請期限至115年12月31日止,符合資格的民眾應及早準備並提出申請,以免錯失補助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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